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医药“科技创新” 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5 16:04 作者:中医药管理科 来源: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益阳市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 》已经市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益阳市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益阳市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湘科发〔2022〕61号)和《中共益阳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益发〔2021〕(7号)精神,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建设,结合我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科技创新“四个面向”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全面落实“中医药强市”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着力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研究,加强中药新药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1.深化改革,服务人民。深化中医药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科技规划的统筹与齐抓共管,优化科技创新平台。强化中医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生命健康。

2.政府支持,需求导向。加强政府公共财政对中医药科技创新的投入,发挥政府在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新药创制、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引导作用,以中医药临床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调动广大中医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等积极参与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事业。

3.遵循规律,传承创新。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立足益阳中医药特色,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发挥中医药原创优势,加快中医药领域方法、技术的革新,促进中医药关键科学问题、瓶颈问题新突破。

4.人才支撑,协同发展。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意识,着力培养中医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引领中医药科技创新提供人才支撑。充分发挥中医药科技创新各类主体的积极作用,加强中医药各创新环节的紧密衔接,建立健全政产学研用协同体系,助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科技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更加凸显,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在健康益阳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1.建设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提高科技支撑力。在中医药防治新发突发传染病、中医药循证医学、中药资源及药食同源、新药研发等领域,突出益阳中医药特色打造1-2个左右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共建若干个中医药合作科技平台/中心,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进一步完善,初步建成全省有影响力的中医药科技创新中心。

2.开展中医药理论与临床创新性研究,彰显科技培育力。融合现代科学技术,强化重大、难治、罕见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性疾病的基础研究、临床应用研究以及循证评价研究,探索中医治未病和慢病干预新理论、新方法,探索以中医药特殊自身规律、评价体系和标准体系来规范和评价中医药科技活动。开展中医药理论与临床创新性研究,形成中医危重、疑难、疫病防治和治未病、慢病干预的新理论或新方法1-2个。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重大疑难疾病的研究,形成中西医结合治疗危重、疑难疾病的新方法1-2个。

3.开展中药发展关键技术研究,提升科技驱动力。组织开展中药材质量可控性研究、中药药效物质基础研究、中药药理研究中药制剂现代化研究、中药作用机理研究、中药安全性研究等,突破一批中药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一批重大原创科学研究成果,为中药的创新性开发和应用打下坚实的科技基础。创新研发中药新药1-2个。

4.深化中医药精华传承研究,突显科技源动力。益阳中医名家临证经验和成果得以传承与发展,资深老药工炮制鉴定技艺得以保护和传递,中医药古籍文献得以保护和挖掘,加快益阳中医药精华传承,推动中医药原创科技资源创新发展.深入挖掘1-2位益阳历代中医名家学术思想及临证经验,出版名医名家医案集1-2本。探索建设老药工传承工作室。收集10-20个左右民间中医药传统知识,建设中医药古籍和传统知识数据图书馆、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共享服务平台。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中医药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1.创新中医药科研工作机制。在全市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的领导下,形成多部门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研规划和管理机制,构建符合中医药自身规律和特点、能够有效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科研评价体系、标准体系和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排名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2.优化中医药科学研究机制。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大对中医药科技研发项目支持力度,强化中医药防治重大、难治、罕见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的临床研究,深化中医药的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古典医籍精华的梳理和挖掘,开展中药全链条质量提升研究和关键技术、装备研究。探索建立中医药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制度。实施科研项目分类评价制度,基础研究评价以同行评价为主,临床研究由同行专家、患者与第三方机构评价相结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3.探索建立中医药政产学研用协同机制。建立政府引导,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医疗机构、企业参与的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建立联合研发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提升中医药行业科技创新能力。面向中医药产业发展中的关键重大技术需求,重点开展中药新药创制、院内制剂转化研究以及中医器械和中药制药装备、中医人工智能产品等研发,推动科技成果向下游产业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4.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加强中医药知识产保护,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力争转化一批重大标志性科技成果。畅通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在相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中医药企业培育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地,在条件成熟的单位或地区试点建立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协同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二)加快中医药科研创新平台体系建设

5.建立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支持市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龙头企业等,围绕中医药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和重大战略需求,培育重点实验室(研究室)、工程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以上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

以高等学校中医药科研机构为主体,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古籍文献、学术流派名老中医学术经验整理研究、中药功能基因挖掘及新品种育种中药新药研发、中医药临床疗效与安全性评价等研究。

以中医医疗机构为主体,围绕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恶性肿瘤、代谢性疾病等重大慢病,妇科、骨伤等优势病种和针灸、其他非药物疗法等特色疗法开展临床研究。

以中医药企业为主体,在中医药智能装备、中药新药创制中药材繁育种植、功能性膳食药食同源产品研发等领域布局建设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中药产业化研究中心、中药材良种繁育研究中心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强化中医防治疾病科技创新研究

6.加强中医危重、疑难、疫病防治理论与临床研究。推动对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呼吸疾病、消化疾病等临床重大、难治、罕见疾病的中医药治疗理论研究,围绕中医理论基础、中医证候、病因病机、诊疗规律、疾病转归等开展集中攻关,提高重大、难治、罕见疾病的中医临床诊疗水平。构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科研支撑体系,建设中医/中西医结合防控新发突发传染病临床研究基地,对新发突发传染病病因病机、诊疗用药及症状转归等进行系统研究,市域传染病防治、应急响应和科学研究能力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7.探索建立中医治未病和慢病干预新理论。加强中医治未病基础理论研究,完善中医治未病理论、临床诊断指标以及辨证用药方法,聚焦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糖尿病、老年痴呆等疾病,建立中医治未病新的理论和方法体系。创新建立中医慢病干预理论和方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慢病干预中的优势作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

(四)加强中医药技术和产品创新研究

8.强化益产中药品质保障研究。加强益阳特色炮制技艺的现代创新研究。加强中医药品牌培育。推动制定益阳产道地药材、特色中药材及其饮片质量等级标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9.加强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和创新性研究。加强益阳产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原产地保护以及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创新发展中药材品种选育和分类定向育种,开展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技术研究,以及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围绕“安五味”、“沅江枳壳”等益阳道地药材,开展道地药材种质资源性状、品质评价研究,对优良种质基因型特征进行深入挖掘,筛选可以用于道地药材品质鉴别的分子身份证标记,解析优良品质形成的关键基因,创新培育益阳市道地药材优良新品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10.建立中药新药开发研究与临床评价新模式。探索建立适合中药特点的新药开发模式,加强中药全链条质量提升研究,在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质量及疗效提升、中药新药制剂等方面实现技术突破,推动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的创新研发。加强对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的研发投入,建立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的长效机制。支持开展中成药上市后循证研究和再评价,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的临床评价模式,加快基于经典名方、医院制剂及名老中医验方的中药新药研发,支持儿童中成药创新研发和已上市中成药的再开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11.支持中医药大健康产品及技术研发。加强中医药大健康产品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支持药膳、药饮、药妆、药浴、功能性食品以及消字号等中药产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中药养生保健服务产品创新研究。大力推进中医医疗器械研发创新,加强中医特色诊疗设备、中医健身器械、中药制药设备等研发力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12.推动中医药合作大发展。推动各级各单位与省内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实质性合作与交流,共同参与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共建合作科技平台/中心,开展中医药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益阳中医药精华的传承保护研究

13.加强益阳中医名家临证经验传承研究。加强古典医籍精华的梳理和挖掘,开展“梅山医学”的中医药系统研究,分析、总结其方药理论、防病治病的辨治经验以及处方用药规律,继承和发扬独特的中医药防病治病理论和技艺。深入挖掘益阳籍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和湖南省名中医等中医名家的学术思想和临证经验,整理出版名医名家医案集,建设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采用现代数字影像技术做好临床诊疗技术的记录,总结分析中医名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技术,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进行挖掘整理和传承保护。(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

14.推动资深药工炮制鉴定技艺活态传承。加大中药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和老药工经验技术传承力度,创新师徒授受、院校教育等中医药传统技艺传承的方式方法。实施老药工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创新发展老药工传承工作室的传承内容和方式。加强中药炮制鉴定技艺学术理论研究,不断传承创新发展其理论和技术,持续推动我市炮制鉴定技艺活态传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

15.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和中医古籍保护研究。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加强对民间中医药传统知识、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收集整理、研究评价和推广应用,调查、收集整理10个左右的中医药传统知识。加强中医药古籍文献的保护,重点做好湖南省开元博物馆现有馆藏中医药典籍保护,同时对散落在民间、濒临失传的珍稀、宝贵古籍文献进行收集和保护。推动建设益阳市中医药博物馆,促进中医药古籍文献成果转化和合理价值利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旅广体局、市科技局)

(六)加强中医药科研人才队伍建设

16.培养中医药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探索实施中医药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培养和引进中医药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一批在中医药科学研究和中医药临床实践中有重大研究成果或突出成绩的科技领军人才,培育一批具有多学科交叉创新素质和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17.鼓励中医药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破除制约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中医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人员在中医药企业兼职和离岗创业。鼓励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单位依法规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比例和股权激励力度,按规定享受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税收优惠。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市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的领导下,形成卫生健康部门与科技、财政、发展改革、教育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研规划和管理机制。各区县(市)要建立健全中医药科技创新组织领导机制,将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考核内容,全力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理顺协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各重点工作牵头部门主动履责,参与部门积极作为,统筹组织实施好中医药科技创新各项重点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中医药企业、社会机构、民间资本等多渠道投入,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中医药科技创新工作。

(四)抓好政策落地。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中医药科技创新政策落地落实,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对重点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研究并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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