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
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益阳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益阳市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益阳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益阳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和益阳市中医药大会精神,加快我市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市关于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导区的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大部署,以推进健康益阳市建设和中医药强市为目标,以加强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专科)带头人、骨干人才、实用型人才和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为重点,增加中医药人才总量供给,优化中医药人才结构,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为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需求、建设现代化新益阳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提升中医药临床服务能力、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全面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层次清晰、分布科学、结构合理,适应中医药服务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需求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到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选拔培养1-3名中医药领军人才、10-15名中医药学科(专科)带头人、30-50名中医药骨干人才,100名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150-200名中西医结合人才。
三、主要任务
(一)遴选培养1-3名中医药领军人才
围绕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遴选2名在中医药临床实践、科学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或重大成果,在省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政策引导、平台支撑和项目实施,支持中医药领军人才承担省级和市级中医药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专病)等重大建设任务及中医药重大科技项目研究任务,带动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在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二)遴选培养10-15名中医药学科(专科)带头人
聚焦重大及新发传染病、骨伤、肛肠、皮肤科、妇科、儿科、针灸推拿、脾胃病、心脑血管病、肝胆疾病、肿瘤及中药、护理等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遴选培养10-15名中医药学科(专科)带头人。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带动,支持学科(专科)带头人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和稳定的研究方向,组织专家团队筛选、研究、优化中医药优势学科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特色制剂和特色技术;组织开展一批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的新方法、新方药、新技术重大项目攻关研究;探索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或中医康复方案;建立完善重大疾病的中西医协同服务模式、防治机制等。充分发挥学科(专科)带头人在中医药优势学科(专科)建设中的带头作用。
(三)选拔培养30-50名中医药骨干人才
选拔培养30-50名在中医药各领域具有较好发展潜质的中青年骨干人才。通过师承教育、专题培训、进修学习、学术交流及实践研修等,提升其中医药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学术传承和科技创新能力,尤其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重大疑难疾病等方面的中医药或中西医结合诊疗水平,中药加工炮制生产技术或中医特色护理技术水平,中医药科学研究水平等,充分发挥中青年骨干人才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的中坚作用。
(四)培养培训100名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
培养培训100名左右中医药基础较扎实、能运用中医药知识与技能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层中医药实用人才。通过院校教育、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西学中培训、中医适宜技术培训、进修学习等方式,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培养培训中医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具有一定技术专长或胜任中医全科医生岗位工作的基层中医药实用人才。
(五)培养培训150-200名中西医结合人才
培养培训150-200名左右能运用中西医结合理论和方法,对常见病、多发病及重大疑难疾病进行中西医诊疗的中西医结合人
才。通过集中授课、远程教学、自学和临床实践等方式,系统培训中医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一批掌握中西医理论知识、具备中西医协同防治能力的中西医结合优秀人才。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2年)
1.制定人才培养项目工作方案。
2.启动第一批次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专科)带头人、骨干人才、基层实用型人才和中西医结合人才的遴选和培养。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2024年)
1.分期分批实施人才培养项目。
2.组织年度培养绩效评估。
3. 对培养期满的项目组织验收。
(三)总体评估(2025年)
对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情况及成效进行总体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的组织实施,成立由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工程各项目的组织领导与实施管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对中医药发展的保障作用,认真研究并制定加强本地本单位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以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为抓手,出台配套政策,支持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使用。
(二)完善工作机制。根据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专科)带头人、骨干人才、基层实用型人才、中西医结合人才的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方法与遴选程序,采取恰当的培养模式与培养途径,建立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方法与评价机制,确保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顺利实施、有序推进。
(三)建设培养平台。以中医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主要依托,建设一批支撑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的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包括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重点研究室、重点病种临床研究基地、传承创新团队、重点学科、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临床教学培训示范基地、规培示范基地与重点专业基地、骨干师资培训基地和标准化实践技能考核基地等。
(四)加大经费支持。建立以政府主导、用人单位和社会广泛参与的投入机制。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根据需要予以配套支持。项目经费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加强考核评估。建立以目标和质量为导向的评价办法,加强对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情况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估。根据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目标要求,制定考核办法、考核程序,实施年度和终期考核评估,项目执行情况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单位申报项目、等级评审、年度考评、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