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受理号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提交日期: 2025年 1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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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情况 |
第一名称 |
南县新南光口腔门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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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南县南洲镇兴盛东路639号、641号、6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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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别 |
口腔门诊部 |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52491343092199D1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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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涂军 |
联系电话 |
1387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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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布媒体类别 |
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美团、抖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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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
(医疗机构盖章) (审查机关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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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所有广告均需同时提供纸质成品样件和电子版样件(U盘送审),广播(MP3)和影视(RMVB格式)广告需提供完整的电子版, 所有送审样件通过审查出证后均不能再做任何改动,否则视为违法广告;
2、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位置:广告里面右上角;格式为:
湘·益医广〔****〕第****-****号。
3、申请审查时至少需提交本文书一式六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4、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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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
南县新南光口腔门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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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52491343092199D1522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涂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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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4309****85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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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地址 |
益阳南县南洲镇兴盛东路639号、641号、6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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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形式 |
私营 |
医疗机构类别 |
口腔门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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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科目 |
口腔科/CT诊断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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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 |
8张 |
接诊时间 |
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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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97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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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发布媒体类别 |
□影视 □广播 ☑报纸 ☑期刊 ☑户外 ☑印刷品 ☑网络 ☑其他 美团、抖音 |
广告时长(影视、 声音) |
3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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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260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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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 2026年1月8日起,至 2027年1月7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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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湘·益医广〔2026〕第26-0108-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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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26年1月8日
注意事项
1、本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正文内容皆为打印,手写无效。
2、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原件向广告刊播媒介或广告刊播代理单位联系广告刊播事宜。
3、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及广告成品样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医疗广告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保持一致。
4、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足以辨认。
5、发布户外医疗广告,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6、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7、本广告审查证明公示网址:
http://wjw.yiyang.gov.cn/13304/33725/index.htm
8、审查机关联系方式:0737-6205183
申请受理号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提交日期: 2026 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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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情况 |
第一名称 |
益阳赫山康源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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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镇石头铺商贸街3栋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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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别 |
普通诊所 |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68216143090317D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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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姚辉先/郑香花 |
联系电话 |
1889050****/1889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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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布媒体类别 |
影视 广播 报纸 期刊 户外 印刷品 网络 美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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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
(医疗机构盖章) (审查机关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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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初审合格后再提交广告成品样件。
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位置:广告里面右上角;格式为:
湘·潭医广〔****〕第****-****号。
4、申请审查时至少需提交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一式七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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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
益阳赫山康源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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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68216143090317D2112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姚辉先/郑香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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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4323****48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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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地址 |
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镇石头铺商贸街3栋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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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形式 |
私人 |
医疗机构类别 |
普通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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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科目 |
内科/中医科(内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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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 |
0张 |
接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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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889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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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发布媒体类别 |
☑影视 ☑广播 R报纸 ☑期刊 R户外 R印刷品 R网络 R其他 美团 |
广告时长(影视、 声音) |
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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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260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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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 2026年1月6日起,至 2027年1月5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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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湘·益医广〔2026〕第26-0106-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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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26年1月6日
注意事项
1、本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正文内容皆为打印,手写无效。
2、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原件向广告刊播媒介或广告刊播代理单位联系广告刊播事宜。
3、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及广告成品样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医疗广告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保持一致。
4、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足以辨认。
5、发布户外医疗广告,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6、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7、本广告审查证明公示网址:
http://wjw.yiyang.gov.cn/13304/33725/index.htm
8、审查机关联系方式:0737-6205183
申请受理号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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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情况 |
第一名称 |
安化东坪贝仁口腔门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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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3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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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别 |
口腔门诊部 |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07343843092313D1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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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黄海波 |
联系电话 |
1387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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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发布类别 |
影视、报纸、期刊、网络、户外、印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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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
(医疗机构盖章) (审查机关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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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初审合格后在提交广告成品样件。
2、平面广告提供小样,网络广告提供页面样件
3、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需标注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位置,形式
4、申请审查时至少需提交本文书一式六份,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5、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原件需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一并作为审定凭证。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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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
安化东坪贝仁口腔门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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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07343843092313D1522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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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4323****73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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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地址 |
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3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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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形式 |
股份合作制 |
医疗机构类别 |
口腔门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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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科目 |
口腔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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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 |
8张 |
接诊时间 |
上午8:30至下午17:30 |
联系电话 |
13875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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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发布媒体类别 |
þ影视 口广播 þ报纸 þ期刊 þ户外 þ印刷品 þ网络 口其他 |
广告时长(影视、 声音) |
26秒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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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260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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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 2026年1月19日起,至 2027年1月18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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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湘·益医广〔2026〕第26-0119-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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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
(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26年1月19日
注意事项
1、本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正文内容皆为打印,手写无效。
2、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原件向广告刊播媒介或广告刊播代理单位联系广告刊播事宜。
3、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中核定的内容及广告成品样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医疗广告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保持一致。
4、发布医疗广告必须标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且足以辨认。
5、发布户外医疗广告,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部门登记。
6、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7、本广告审查证明公示网址:
http://wjw.yiyang.gov.cn/13304/33725/index.htm
8、审查机关联系方式:0737-6205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