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一件事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26-01-07 10:41 作者:行政审批科 来源: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工作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益阳市就医“一件事”跨部门联办工作,提升就医服务协同效能,方便群众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及医疗保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核心,整合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政务服务资源,优化就医全流程服务环节,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网办理、协同联办”,打通就医服务与医保经办“堵点”,降低群众办事成本,提升就医相关办事体验。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市医疗保障局联办的就医相关“一件事”办理活动,涵盖就医服务类、医保经办类核心事项(具体清单见第二章),涉及群众就医、医保服务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

  第四条 所有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材料、时限、结果及咨询投诉渠道,均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优化跨部门流程、减少重复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卫健牵头、医保联办、多科室支撑”的运行模式,加强部门内部及跨部门数据共享与协作。统一办理标准、办事指南、表单格式和受理流程,确保同类事项办理尺度一致。

  第二章 联办事项清单

  第五条 就医服务类

  1.居民健康卡线上预约挂号、窗口预约挂号

  第六条 医保经办类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3.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4.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5.医疗保障相关查询

  第三章 联办实施程序

  第七条 事项进驻与清单管理

  联办事项全部纳入各医院服务窗口。事项清单及实施细则如有变动,卫健、医保部门相关业务科室须及时沟通并同步更新,确保线上线下信息一致。申请人要求对进驻事项予以说明、解释的,工作人员须给予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八条 受理环节

  受理渠道:

  线上:全省“一网通办”系统、“湘易办”超级服务端、湖南省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湘医保”APP/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

  线下:各医院服务窗口。

  受理审查: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联办范围、材料是否齐全无误,跨部门事项同步推送至对应联办机构。

  结果处理:

  受理:申请事项属于联办范围、材料齐全无误的,予以受理,即办件现场/线上办结,非即办件启动联办流程。

  补正:材料不齐全或有错误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更正的内容,申请人当场补正的予以受理,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全部材料。

  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不属于联办范围或无需联办的,不予受理。

  第九条 联审联办环节

  即办件办理:

  预约挂号、医保相关查询等即办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或首席审批员即时办结。

  办理标准:线上渠道即时反馈结果,线下窗口当场完成操作。

  非即办件办理: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事项,由对应联办部门(医保局)单独审核。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审查要求: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格式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需要手写的部分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

  重点核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医保参保信息、身份信息等通过跨部门数据核验。

  结果送达:

  非即办件办结后,由“湘医保”APP/微信公众号线上渠道反馈办理结果。

  第四章联办人员管理

  第十条 人员管理

  对前来办理业务、咨询的当事人所问到的第一位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接办、协办或引导至具体承办人。

  窗口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确需离岗的需明示去向、不在岗时间及联系电话,确保岗位无缝衔接。

  第十一条 岗位培训

  定期开展卫健与医保联办业务培训,重点培训跨部门事项流程、数据共享操作、政策解读要点,提升协同服务能力。

  第五章 过错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追究范围

  窗口工作人员、审批人员及联办机构相关人员违反本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追究情形

  1.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拖延办理联办事项的;

  2.未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导致申请人多次跑腿的;

  3.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审核或协同办理,造成审批延误的;

  4.未按规定共享数据,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的;

  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规办理的;

  6.泄露申请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的;

  7.其他违反本规程及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 追究方式

  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绩效考核扣分、纪律处分等方式处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政策衔接

  本规程未尽事宜,按《湖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动态调整

  涉及的办理事项、材料清单、时限等内容,若因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调整需变更的,由卫健、医保部门协商后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解释权与施行日期

  本规程由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益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解释。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咨询电话:医保业务0737-6501841,卫健业务0737-4222851;

  投诉电话:市卫生健康委0737-4222851,市医保局0737-6500638。

  联办事项审查工作细则

  居民健康卡预约挂号

  一、审查环节

  受理:核对申请人是否为有就医需求的人员,线上无需材料,线下核验身份信息(身份证或居民健康卡)。

  审查:确认预约医院、科室、时间是否合规,无违规预约情形。

  决定:即时办结,反馈预约成功信息。

  二、审查内容

  线上:无需申请材料,通过居民健康卡公众号或医院线上渠道填报预约信息。

  线下:申请人身份证或居民健康卡(原件核验)。

  三、审查标准

  申请事项属于就医服务类联办范围。

  身份信息真实有效,预约信息填写完整无误。

  四、审查要点

  线下办理时核对身份证与申请人本人一致。

  不得重复预约同一时段同一科室号源。

  五、注意事项

  严格按照各医院预约挂号管理规定审核,不得违规放号。

  即时办结,当场或线上反馈预约结果。

  六、流程图(即办件)

  申请(线上/线下)→受理审查(即时)→身份核验/信息核对→预约确认(即时)→反馈结果→结束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一、审查环节

  受理: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为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员。

  审查:核查备案表填写完整性、相关证明材料合规性(异地安置/居住/工作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决定: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的完成备案。

  二、审查内容

  医保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湖南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线上或线下填报,原件1份)。

  异地长期居住证明材料(任选其一):

  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

  异地工作认定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

  个人承诺书(无法提供上述材料时提交)。

  三、审查标准

  申请事项属于医保经办类联办范围。

  材料齐全、真实,备案信息与证明材料一致。

  四、审查要点

  备案登记表填写规范,无漏项、错项。

  个人承诺书需申请人签字按手印,承诺内容真实有效。

  五、注意事项

  通过医保系统核验申请人参保状态,确保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不得拖延。

  六、流程图(非即办件)

  申请(线上/线下)→受理审查(即时)→材料补正(如需)→医保部门审核(2个工作日)→备案确认→推送结果→结束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一、审查环节

  受理: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为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

  审查:核查备案表填写完整性、个人承诺书合规性。

  决定: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通过的完成备案。

  二、审查内容

  医保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湖南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线上或线下填报,原件1份)。

  个人承诺书(原件1份)。

  三、审查标准

  申请事项属于医保经办类联办范围。

  材料齐全、真实,备案事由符合临时外出就医情形。

  四、审查要点

  备案登记表中“外出就医地点”“就医事由”填写明确。

  个人承诺书需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五、注意事项

  核验参保人员当前无未结清的医保费用。

  备案有效期按规定设定,超期需重新申请。

  六、流程图(非即办件)

  申请(线上/线下)→受理审查(即时)→材料补正(如需)→医保部门审核(2个工作日)→备案确认→推送结果→结束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一、审查环节

  受理: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为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审查:核查参保登记表填写完整性、身份信息真实性。

  决定: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通过的完成参保登记。

  二、审查内容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线上或线下填报,原件1份)。

  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审查标准

  申请事项属于医保经办类联办范围。

  申请人未纳入其他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材料齐全真实。

  四、审查要点

  参保登记表中“户籍性质”“居住地址”填写准确。

  核对身份证或户口簿信息与申请人一致。

  五、注意事项

  通过医保系统核查是否存在重复参保情形。

  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登记信息同步至医保系统。

  六、流程图(非即办件)

  申请(线上/线下)→受理审查(即时)→材料补正(如需)→医保部门审核(2个工作日)→参保登记确认→反馈登记结果→结束

  医疗保障相关查询

  一、审查环节

  受理:核对申请人是否为参保人员,查询需求是否在联办范围内。

  审查:核查身份信息真实性,确认查询权限。

  决定:即时办结,反馈查询结果。

  二、审查内容

  医保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核验)。

  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三、审查标准

  申请事项属于医保经办类联办范围。

  查询人身份信息与参保信息一致,具备查询权限。

  四、审查要点

  线上查询通过医保系统身份校验(短信验证码、人脸识别)。

  线下查询核对身份证与申请人本人一致。

  五、注意事项

  仅提供申请人本人的医保相关查询服务,不得泄露他人信息。

  即时反馈查询结果,线上可导出或打印查询凭证。

  六、流程图(即办件)

  申请(线上/线下)→身份核验(即时)→查询权限确认→反馈查询结果(即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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