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环节
(一)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新生儿出生 “一件事” 联办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无误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新生儿出生 “一件事” 联办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有错误的,签发机构审核人应当将需要补充更正的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材料。
(二)审查
签发机构审核人在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系统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信息无误后,点击“审核通过”并完成网上系统操作,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二、审查内容
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
三、审查标准
1.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新生儿出生 “一件事” 联办范围,申请人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六个月内在本市助产机构内出生、父母一方户籍在本市且为非集体户口、新生儿为现行婚姻关系内的婚生子)。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3.申请材料填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关键信息(如父母身份信息、新生儿出生信息等)是否完整无误,符合相关条例、规定。
四、审查要点
1.申报材料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或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必要时需加盖相关机构印章。
2.重点核验父母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婚姻状况信息与新生儿出生信息的一致性、真实性。
3.新生儿姓名需符合国家姓名登记管理相关规定,无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五、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新生儿出生 “一件事” 联办工作要求进行审核。
2.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除依法应当不予受理的外,不得拒绝受理。受理后,必须在承诺时限内予以办结。加强与联办机构(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的信息共享与协同配合,确保联办流程顺畅高效。
3.申请人选择邮寄送达的,需准确记录物流信息,确保《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材料安全送达;选择自取的,需核验申请人身份后再予以发放。
六、不当行为需承担的后果
1.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审批事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法依纪给予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2.因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导致材料丢失、信息泄露或违规办理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出生医学证明》的,一经查实,依法撤销已签发的证书,并追究申请人相应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