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湖南省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和等级评审实施方案》(湘卫妇幼发﹝2019﹞2号)《二级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等有关文件规定,经专家组现场评审,拟确认南县妇幼保健院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7日。 如对评审结论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向益阳市卫生健康委书面反应情况,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 受理科室: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 受理电话:0737—4231677 受理地址:益阳市桃花仑西路746号 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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