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性清单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持续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深入学习与卫生健康部门职责、管理、执法和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益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二)个性清单
1.重点宣传普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重点宣传普及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
3.重点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疫苗管理法、艾滋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4.重点宣传普及医师法、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5.重点宣传普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6.重点宣传普及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7.重点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
8.重点宣传普及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9.重点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10.重点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
11.重点宣传普及母婴保健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
12.重点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法。
13.重点宣传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4.重点宣传普及中医药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
15.重点宣传普及卫生健康部门新制修订法律、法规、规章。
二、普法任务清单
(一)共性清单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4.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内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以上。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积极向省卫健委和市司法局报送典型案例。
8.结合乡村振兴联系点打造本单位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益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益阳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个性清单
1.组织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护士条例》宣传培训活动。
3.组织第21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4.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普法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
6.组织开展5.31世界无烟日活动。
7.组织开展文明卫生绿色环保活动。
8.组织开展《精神卫生法》普法宣传活动。
9.组织开展《疫苗管理法》普法宣传活动。
10.组织开展《生物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
11.组织开展《母婴保健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普法宣传活动。
1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
13.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
14.组织开展《中医药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普法宣传活动。
15.组织开展血防宣传周活动。
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