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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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第五十三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设医疗机构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开设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附件1第1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下放至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实施。 二、申请材料 1.设置申请书 2.申请设置人资信证明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4.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3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20 四、办理流程 1. 审查材料 2. 业务科室审批 3. 发放许可 4. 办理反馈 五、联系方式 地点:益阳市金山南路696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楼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办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 咨询电话:0737-6205183、4224618 监督电话:0737-6803332、4223182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原件或复印件) 2.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原件) 3.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4.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复印件) 6.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7.医疗机构选址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45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30 四、办理流程 1.审查材料 2.实地查验 3.业务科室审批 4.发放许可 5.办理反馈 五、联系方式 地点:益阳市金山南路696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楼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办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 咨询电话:0737-6205183、4224618 监督电话:0737-6803332、4223182 医疗机构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申请材料 1.根据变更项目提供相应材料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3.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2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0 四、办理流程 1.审查材料 2.实地查验 3.业务科室审批 4.准予变更 5.办理反馈 五、联系方式 地点:益阳市金山南路696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楼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办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 咨询电话:0737-6205183、4224618 监督电话:0737-6803332、4223182 医师执业注册(含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许可)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1.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3号,2017年2月28日)第三条,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主席令第五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二、申请材料 1.医师执业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 2.近6个月内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原件2份)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原件1份)(适用于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申请注册) 4.医师执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1份(适用于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12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2,材料齐全通常可当场办结 四、办理流程 1.审查材料 2.当场审批 3.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证书》 五、联系方式 地点:益阳市金山南路696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楼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办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 咨询电话:0737-6205183、4224618 监督电话:0737-6803332、4223182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1.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3号,2017年2月28日)第三条,第二十四条) 2.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主席令第五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二、申请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3.近一个周期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外省转入我省的) 4.培训通知单及培训合格证明或进修证书或毕业证书(变更执业范围) 5.《医师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增加执业机构备案)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12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2,材料齐全通常可当场办结 四、办理流程 1.审查材料 2.当场审批 3.准予变更注册 五、联系方式 地点:益阳市金山南路696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楼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办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 咨询电话:0737-6205183、4224618 监督电话:0737-6803332、4223182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 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执业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执业许可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99项: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实施机关:地(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1992年10月7日卫生部令第24号,2016年1月1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必须经过注册,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印制。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2008年12月29日卫生部令第62号)第三条:港澳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执业注册,取得《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第五条:港澳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的执业注册机关为医疗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 4.《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2009年1月4日卫生部令第63号)第三条:台湾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执业注册,取得《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第五条:台湾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的执业注册机关为医疗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 5.《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在内地短期执业管理暂行规定》(卫医政发〔2010〕106号)第八条:港澳药剂师、港澳护士和其他港澳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来内地短期执业,应当由拟聘用医疗机构向该医疗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中医药管理部门(以下同)申请注册 二、申请材料 1.外国医师短期行医审批表 2.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权证明(须公证) 3.外国医师的健康证明 4.外国医师的学位证书(须公证) 5.邀请或聘用单位证明以及协议书或承担有关民事责任的声明书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2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2 四、办理流程 1.审查材料 2.业务科室审批 3.发放《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 4.办理反馈 五、联系方式 地点:益阳市金山南路696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楼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办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 咨询电话:0737-6205183、4224618 监督电话:0737-6803332、4223182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二、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 3.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4.保险箱等相关设备的发票、使用说明书等有效证明文件 5.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花名册(主治医师以上,提供执业证、注册证复印件) 6.医疗机构对医师、药剂、护理等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考核情况的相关资料 7.申请办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书面报告 8.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 9.首次申请《印鉴卡》的市区以外的医疗机构,请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现场检查,并留存现场检查记录,同时签予意见 10.医疗机构麻醉处方留样一份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3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5 四、办理流程 1.审查材料 2.业务科室初审 3.业务科室负责人复审 4.发放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5.办理反馈 五、联系方式 地点:益阳市金山南路696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楼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办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 咨询电话:0737-6205183、4224618 监督电话:0737-6803332、4223182 医疗广告审查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二、申请材料 1.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一式六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广告内容电子版(音频、视频、图片、文字) 4.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2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5 四、办理流程 1.初审材料 2.业务科室复审 3.制作《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4.办理反馈 五、联系方式 地点:益阳市金山南路696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楼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办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 咨询电话:0737-6205183、4231854 监督电话:0737-6803332、4223182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主席令第十五号,2013年6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二、申请材料 1.卫生督查意见书 2.实验室水质自检能力说明 3.卫生管理组织及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4.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5.出厂水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原件) 6.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7.饮用水卫生许可申请书 8.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9.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2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5 四、办理流程 1.查验资料 2.业务科室审核 3.制作发放《卫生许可证》 4.办理反馈 五、联系方式 地点:益阳市金山南路696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楼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办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 咨询电话:0737-6205183、4214409 监督电话:0737-6803332、4223182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449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八条:……使用放射线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二、申请材料 1.放射诊疗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放射工作人员证复印件 2.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各项制度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5.竣工验收表 6.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7.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8.放射科平面图 9.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2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0 四、办理流程 1.查验资料 2.业务科室审核 3.制作发放《放射诊疗执业许可证》 4.办理反馈 五、联系方式 地点:益阳市金山南路696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楼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办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 咨询电话:0737-6205183、4214409 监督电话:0737-6803332、4223182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第八十九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一)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二)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二、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含复核意见、专家签名) 2.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授权书 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 4.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修改说明 5.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的公函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备案)申请书 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8.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委托书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2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3 四、办理流程 1.查验资料 2.业务科室复审 3.审批 4.办理反馈 五、联系方式 地点:益阳市金山南路696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楼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办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 咨询电话:0737-6205183、4214409 监督电话:0737-6803332、4223182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八十七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请进行卫生验收 二、申请材料 1.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委托书 2.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委托办理授权书 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及竣工验收评价报告修改说明 4.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6.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函 7.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及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含复核意见、专家签名)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2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3 四、办理流程 1.查验资料 2.业务科室组织专家审查并验收 3.审批 4.办理反馈 五、联系方式 地点:益阳市金山南路696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楼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办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 咨询电话:0737-6205183、4214409 监督电话:0737-6803332、4223182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六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第二十六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实施机关为: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地市级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材料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审批表 2.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3.拟开展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及资质等级 4.在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业务能力的文件、资料 5.近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总结报告 6.申请单位简介 7.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8.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验资证明 10.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培训合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1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9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60 四、办理流程 1.查验资料 2.业务科室组织专家技术评审 3.审批 4.发放《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5.办理反馈 五、联系方式 地点:益阳市金山南路696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楼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办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 咨询电话:0737-6205183、4240029 监督电话:0737-6803332、4223182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除煤矿外)、丙级资质认可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第二十六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实施机关为: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地市级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材料 1.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培训合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3.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4.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6.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验资证明 7.拟开展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及资质等级 8.在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文件、资料 9.近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总结报告 10.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审批表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9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60 四、办理流程 1.查验资料 2.业务科室组织专家技术评审 3.审批 4.发放《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5.办理反馈 五、联系方式 地点:益阳市金山南路696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楼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办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 咨询电话:0737-6205183、4240029 监督电话:0737-6803332、4223182 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格认可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二十七条第三款,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二、申请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或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验资证明 3.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审批表 5.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培训合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7.在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文件、资料 8.近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总结报告 9.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10.拟开展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及资质等级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90 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60 四、办理流程 1.查验资料 2.业务科室组织专家技术评审 3.审批 4.发放《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5.办理反馈 五、联系方式 地点:益阳市金山南路696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3楼卫生健康委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办地址:http://zwfw-new.hunan.gov.cn/ 咨询电话:0737-6205183、4240029 监督电话:0737-6803332、4223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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