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8-02 00:00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第一部分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防病治病、全科医疗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即原益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始建于1976年,地处益阳市萝溪路58号(萝溪路与秀峰东路交汇处),是我市第二家三级甲等医院,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系国家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单位、湖南中医药大学教学基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医疗联盟医院、长沙医学院非直管附属医院、益阳医专临床实习基地;系益阳市区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及多家商业保险机构定点医院。

医院现有土地面积42亩,医疗用房35000平方米,编制床位600张,。设有康复科、针灸科、推拿科、中风病科、心血管病肺病科、肾病脾胃病科、肿瘤科、肛肠科、骨伤科、妇产科、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急诊科、门诊部、120、名中医工作室、血液透析室等20个临床科室和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功能科、药剂科、手术室、治未病中心等7个医技、辅助科室。其中康复科为国家级重点建设专科,中风病科、针灸科、肛肠科、肾病科、骨伤科、肿瘤科、心病科为省级重点专科,“治未病中心”被确定为国家级中医“治未病”能力建设项目。中风科头针靶向定位治疗脑中风疗效独特。腔镜技术在市内处于领先水平,输尿管软镜在全市首家引进,技术成熟。关节镜、椎间盘镜在我院已开展多年,深受病友赞誉。医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病制剂20余种,且性能稳定,疗效可靠。

医院始终秉承“精诚博爱、厚德济世”的仁爱奉献思想和与时俱进的改革求索精神,以继承和发扬中医药事业为己任,立志于救死扶伤的伟大事业,尽我所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最优质、便捷、廉价的医疗服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只有本单位决算,没有下属单位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第二部分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无数据,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没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财政拨款的““三公”“ 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8无数据,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2017年度收入总计17843.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04.03万元,增长7.88%;支出总计16309.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4.77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收入增长是业务收入上涨形成的,支出增长是因为上调了工资导致的。

二、关于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7843.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64万元,占2.83%;事业收入17321.86万元,占 97.07%;其他收入17.21万元,占0.10%。

三、关于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630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95.30万元,占96.85%;项目支出514.13万元,占3.15%。

四、关于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4.6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6.04万元,下降28.9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17.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1.49万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是因为2016年公立医院改革一次性补偿额为600万,而2017年补偿额只有82万;财政拨款支出的增加是因为2016年的财政拨款项目资金的使用是2017年支出的。

五、关于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4.6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6.04万元,下降28.9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17.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1.49万元。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是因为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款的原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 8.88万元,占 1.0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财政拨款支出 8.04万元,占 0.98%。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 368.97万元,占45.12%。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财政拨款支出 61.01万元,占7.46%。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财政拨款支出 20.19万元,占2.47%。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 350.58万元,占42.8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 8.8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工资的发放。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财政拨款支出 8.0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死亡的抚恤金。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 368.9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行政经费。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财政拨款支出 61.0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业务人员的培训经费。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财政拨款支出 20.1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业务人员的培训经费。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 350.58万元,主要用于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建设。

六、关于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288.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等;公用经费支出15.40万元。主要包括:培训费。

七、关于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关于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没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财政拨款的““三公”“ 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171.96万元,实际拨款504.64万元,比预算数多332.68万元,增长193.46%;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数为817.6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375.50%。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85.06万元,较上年增加10.77万元,增长0.11%,主要原因是业务收入的增长相对应的支出也有所增长。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174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8.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为16896.58万元。其中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全部为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接送病人的救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本单位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二是做好绩效自评。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本单位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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