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8-02 00:00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第一部分 益阳市妇幼保健院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益阳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益阳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系益阳市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是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并于2011年加挂“益阳市儿童医院”,2016年加挂“益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院工作方针以保健为中心,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与《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相关内容。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妇幼保健院机构设置分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管理部门以院领导班子领导下的行政职能管理部门与业务职能管理部门;业务部门以孕产保健中心、妇女保健中心、儿童保健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大中心为主,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妇幼保健院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妇幼保健院部门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妇幼保健院

 

第二部分益阳市妇幼保健院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收入总计7782.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00.14万元,增长13.08%;支出总计11441.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220.42万元,增长83.9%,主要原因:2017年整体搬迁建设土建工程进入正式施工阶段,原财政结转资金从财政应返还额度中转出,列支财政专项支出,导致支出总额大幅度增加。

二、关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 778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6.23万元,占 12.4%;事业收入6744.54 万元,占 86.7%;其他收入72.19万元,占0.9%。

三、关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44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4.49万元,占 59.1%;项目支出4679.86 万元,占40.9%。

四、关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66.23万元,比上年同减少59.11万元,下降5.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280.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55.49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2017年整体搬迁建设土建工程进入正式施工,原财政结转资金从财政应返还额度中转出,列支财政专项支出,导致支出总额大幅度增加。

五、关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66.2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9.11万元,下降5.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280.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255.49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2017年整体搬迁建设土建工程进入正式施工,原财政结转资金从财政应返还额度中转出,列支财政专项支出,导致支出总额大幅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37万,占12.1%;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644.46万,占8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10.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3.41万元、津贴补贴24.84万、其他社会保障费27.74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万、其他工资福利1.08万、退休费3.78万元、医保及生育险住房公积金44.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万;公用经费支出 26.12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7.4万、福利费11.32万、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4万。

2.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644.46万,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2081104)35.4万、公立医院(21002)建设支出4361.5万、公共卫生(21004)支出169.56万、计划生育服务(21007)爱心助孕项目支出78万。

六、关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10.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3.41万元、津贴补贴24.84万、其他社会保障费27.74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万、其他工资福利1.08万、退休费3.78万元、医保及生育险住房公积金44.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万;;公用经费支出 26.12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7.4万、福利费11.32万、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4万。。

七、关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4万元,增长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残疾人康复(2081104)财政拨款35.4万归属到政府性基金类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残疾人事业(20811)支出 35.4万元,占 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残疾人康复(2081104)财政拨款支出 35.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治疗。

八、关于益阳市妇幼保健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未安排公共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没有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收入年初预算7576.03万元,调整预算数206.93万元,决算数7782.96万元;2017年支出年初预算7576.03万元,调整预算3865.32 万元,决算数11441.3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财政预算未安排此项费用,无数据,故无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1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本单位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二是做好绩效自评。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本单位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益阳市妇幼保健院).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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