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邓治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益卫发〔2022〕34号
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邓治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益阳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经党组研究,决定:
邓治国任益阳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试用期一年);
李忠任益阳市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和药具服务中心主任;
陈佳光任益阳市中医药发展事务中心副主任;
盛君任益阳市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和药具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鑫任益阳市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和药具服务中心副主任。
根据中共益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益编发〔2022〕16号)文件,原市卫生健康教育宣传中心和市卫生健康药具服务中心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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