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 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7-07-18 00:00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1.下发“三个一”健康扶贫文件的背景是?

2017年7月,根据全省健康扶贫工作统一部署,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扶贫办、市保险协会等部门和单位,聚焦全市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着力推进健康领域精准扶贫工作。

2.“三个一”健康扶贫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实施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三个一批”是指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以“三定两加强”(“三定”指确定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两加强”指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大病分类救治管理。)为基础,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慢病疾病健康管理,重大疾病救治。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构建疾病救治制度保障体系。二是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在2018年前,对全市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以及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开展消化道肿瘤(限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限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限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共4类9种疾病的集中救治。三是实施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依靠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就医费用结算“一站式”服务。农村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需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的个人部分。有效减轻了农村贫困患者的垫资压力与经济负担。

3.我市的健康扶贫取得了哪些进展?

一是创新了医疗费用结算方式。赫山区实行贫困大病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在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结算。其中,赫山区卫生服务中心患者通过“一站式”结算比例达到95%,为群众提供了极大便利。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这一制度,向力力副省长在调研时予以充分肯定。该项制度计划在下半年全面推开,届时将较好改变我市医疗保险“跑腿垫资”状况。

二是拓展了医疗救助途径。对患特殊慢性病需长期院外治疗的特困人员、低保A类对象发放医疗救助卡,补助门诊购药。患尘肺病的贫困人口每人每年可享受5000元专项救助资金。特困人员因普通疾病在定点医院住院的,政策项目内费用100%报销(医保报销75%,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补助25%)。贫困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特困人员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据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数据统计,我市因病致病、因病返贫确诊患病总人数99746人,目前已救治人数62657人。

三是优化了基本医疗服务。优先为贫困人口建立动态管理电子健康档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桃江县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中,以贫困人口就近就医为原则,实行双向转诊。2017年明确要求将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其中,浮邱山乡卫生院率先开展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服务率达到100%。全市充分利用“曙光行动”、“复明十号”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大型义诊、免费治疗活动,促进健康、慢病管理。大通湖区已开展巡回医疗10批次,惠及贫困人口16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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