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22-24002
益卫发〔2022〕45号
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益阳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益阳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为:主动公开)
益阳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益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益阳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1.卫生资源现状
——机构。2020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718家,其中医院10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571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4家。较2015年相比,医院增加42家,三级医院从3家增加到10家。
——床位。2020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30117张,其中医院床位数20443张(占67.8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7434张(占24.68%),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床位数2240张(占7.44%),按照2020年益阳市常住人口统计,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为7.82张。较2015年相比,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增加了7712张,其中医院床位数增加了4795张,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增加了677张,其他医疗机构增加了2240张。
——人员。2020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共计3515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8573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1100人,注册护士13626人,药师(士)1233人,检验师(士)925人。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88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3.54人,每千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1.03人。全市医护比为1:1.23,床护比为1:0.45,床医比为1:0.37。较2015年相比,全市卫生技术人员增加了742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增加1179人,注册护士增加6188人。
——卫生技术配置。2020年末,全市共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02个。3家市级医院、4家县级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安化县连续两年荣获国家“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先进项目点”。市、县人民医院有序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建设。实现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人口献血率超过13‰,连续获得2016—2017年度、2018—2019年度、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荣誉。市第一中医医院获批省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建设单位,成为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大型医疗设备。2020年末,全市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台数18825台(件),总价值约277889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17965台(件),50—99万元的仪器设备464台(件),10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396台(件)。纳入登记报批管理的公立医院乙类大型医疗设备26台(其中64排CT11台、MRI11台、LA4台)。纳入120急救体系并统一指挥的急救车共计130台,其中在用负压车6台。
——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实施“远程诊疗”、“互联网医院门户”、“互联网医院”、“物联网+特殊群体”4大支撑项目,实现30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110基层医疗机构与省互联互通,电子健康卡受理环境改造完成率100%,33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民健康档案调阅联通率达100%。
2.卫生资源利用
——医疗服务。2020年,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1490.3万人次,其中医院诊疗423.9万人次(占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的28.4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986.1万人次(占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的66.1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诊疗80.2万人次(占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的5.4%)。2020年住院人数89.24万人,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为77.09%,病床周转次数30.84次,平均住院日为8.6天。
——疾病预防控制。2020年,全市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265.91/10万(不含新冠肺炎报告病例)。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全市5个疫区区县(市)全部达到国家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全市已连续29年无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连续30年无白喉病例发生,连续9年无流脑病例发生,其他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妇幼保健服务。2020年,市妇幼保健院完成整体搬迁,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5.5/10万,控制在省定目标范围之内;婴儿死亡率2.8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53‰,低于6‰和8‰的省定目标;活产出生缺陷发生率为78.67/万,较2019年同期下降2.46%。
——职业卫生健康。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纳入治理范围的61家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等7项指标完成率均达到100%。对无责任主体的尘肺病农民工实行定点医院救治救助,至2020年底累计救治救助3482人次。新增2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2020年底建成3家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尘肺病康复站。
——老龄健康服务。截止2020年底,全市有20家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养老床位近409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医疗养老床位数4.69张。设立了市级医疗养老中心和培训基地,开展了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安化县泥埠桥社区、大通湖区银河社区和赫山区银东社区获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全市126家公办和77家民办养老机构健康签约率均达到10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78%,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比例达到70%。
——新冠肺炎救治。确定市第四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为全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市中心医院等5家医院为定点救治后备医院。实现了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全覆盖,高标准构建了以市第四人民医院牵头、城区18家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城市核酸检测基地。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0例,治愈出院60例,实现了确诊病例零死亡、院内人员零感染、出院患者零复发、医疗事故零发生的目标。
3.居民健康状况
——主要健康指标。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较“十三五”末提高至少1岁。2020年,全市居民素养水平达到23.06%,较2015年提高12个百分点;婴儿死亡率2.82‰,较2015年下降13.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53‰,较2015年下降20.67%;孕产妇死亡率为15.5/10万,控制在省定目标范围之内。
——人口变动趋势。人口性别结构趋于平衡,老龄化进度逐步加深。2020年底,全市常住人口共计385.16万。人口出生率12.25‰,死亡率5.73‰,人口自然增长率6.52‰。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95.4万人,占50.73%;女性人口为189.76人,占49.2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98。全市常住人口中,0至14岁人口为68.2万人,占17.71%;15至59岁人口为229.7万人,占59.65%;60岁及以上人口为87.2万人,占22.6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6.2万人,占17.18%)。
(二)面临形势和存在的不足
“十四五”时期是加快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和压力。全市城乡居民健康影响因素复杂且多元化,传染性疾病风险持续存在,新冠肺炎等新发突发传染病不断出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上升且日益年轻化,精神疾病和心理问题也日益突出。健康中国战略深入实施,对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生育政策的实施、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升,个人健康投资和更高品质的卫生健康服务需求不断加强,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构建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保障体系已成为迫切的现实需要。
与此同时,我市卫生资源配置也存在诸多不足,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短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落后、人员设备缺乏,“医防融合”机制不健全;卫生健康人才相对不足,特别是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短缺,全市常住人口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千人护士数均相对较低,难以协同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医疗卫生服务效率仍需提高,医院病床使用率、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等指标数据有所滑坡,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未能有效落实,患者向城市和大医院集中的现象尚未得到扭转,优质资源利用紧张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闲置问题并存;卫生投入总体不足,随着医改持续深入,药品加成政策取消,医疗收入锐减,财政投入有限,医疗机构运转举步维艰,部分医疗机构债务沉重,医院生存和发展面临巨大压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以健康中国战略为统领,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构建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以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核心,盘活存量、发展增量、优化总量,提升卫生健康资源的配置和效能,不断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坚固防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突出健康第一。深刻认识健康是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指标,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坚持健康益阳战略目标,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坚持深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东接东融”“强核(中心城区)战略”建设的总体思路,准确把握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战略机遇,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注重“三医联动”,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切实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效益。
3.坚持政府主导,强化社会参与。坚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主导地位,强化政府在规划、调控、筹资、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和服务利用中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形成政府市场双轮驱动、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
4.坚持合理适度,促进高质发展。明确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设置导向、数量规模、结构布局和建设要求,注重量力而为,更可持续,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和约束刚性,严格控制总量、充分盘活存量、适度发展增量,强调卫生健康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和科学调控,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高效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市医疗卫生资源数量更加适宜,配置更趋合理,布局更为均衡,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加快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省级中医诊疗中心和构建城市医疗集团,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全力打造中医药强市,加快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深入实施健康益阳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表1 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及目标
领域 |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 性质 |
疾病预防 控制体系 |
1 |
每千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人) |
1.03 |
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
预期性 |
2 |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基础设施 |
— |
全覆盖 |
预期性 |
|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
3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
— |
100 |
预期性 |
4 |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的比例(%) |
— |
100 |
预期性 |
|
床位和人力配置 |
5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7.82 |
8.00 |
预期性 |
6 |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
0.75 |
1.07 |
预期性 |
|
7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88 |
3.20 |
预期性 |
|
8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3.54 |
4.00 |
预期性 |
|
9 |
每千常住人口药师(士)数 |
0.21 |
0.54 |
预期性 |
|
10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2.62 |
3.93 |
预期性 |
|
11 |
床人(卫生人员)比 |
1:1.17 |
1:1.43 |
预期性 |
|
中医药 服务体系 |
12 |
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46 |
0.62 |
预期性 |
13 |
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 |
90.91 |
100.00 |
预期性 |
|
14 |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
85 |
100 |
预期性 |
|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 |
15 |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0.77 |
4.50 |
预期性 |
16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 |
≥60 |
预期性 |
|
健康水平 |
17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 |
79.0左右 |
预期性 |
18 |
健康预期寿命(岁) |
— |
同比例提高 |
预期性 |
注:医院床位含同级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床位。
三、卫生资源配置
(一)机构设置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1.医院
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根据举办层级分为市办医院、县办医院等)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军队医院对社会提供服务部分、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公立医院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承担健康教育、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等任务;民营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
(1)市办医院
功能定位:市办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市域内危重症、疑难病临床诊治及医学教学、科研功能,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职能,重点提升肿瘤、心脑血管、创伤、儿童、老年、精神病等专科服务能力。
机构设置:按照每100万—200万常住人口设置1—2家市办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达到三甲水平,并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老年、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等市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十四五”期间,全市规划设置市办医院分别为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中医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益阳市传染病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等。
表2 市办医院设置情况表
序号 |
医院名称 |
医院现有等级 |
规划情况 |
1 |
市中心医院 |
三甲 |
加强 |
2 |
市第一中医医院 |
三甲 |
加强 |
3 |
市第一人民医院 (益阳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中心、市第四人民医院、益阳市血吸虫病防治专科医院、益阳市传染病医院) |
三级 |
搬迁 |
4 |
市第五人民医院(益阳市安定医院) |
三级 |
加强 |
5 |
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 |
三级 |
加强 |
6 |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
二甲 |
申创三级 |
(2)县(区)办医院
功能定位:县(区)级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治、急诊急救和危重症转诊功能,负责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任务、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相应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域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机构设置:各区县(市)原则上设置1家公立综合医院和1家公立中医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等),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口的区县(市)可适当增加公立公立医院数量,10万以下人口的区县(市)应整合设置公立医院。“十四五”期间,各区县(市)申创三级的公立医院5家,二级加强的公立医院9家,另湖南益阳康雅医院根据发展需要,支持整合为市办医院。
表3 县(区)办医院设置情况表
序号 |
医院名称 |
所在区域 |
医院现有等级 |
规划情况 |
1 |
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
赫山区 |
二甲 |
申创三级 |
2 |
益阳市赫山区中医医院 |
赫山区 |
二甲 |
加强 |
3 |
益阳市人民医院 |
资阳区 |
三级 |
加强 |
4 |
益阳市中医医院 |
资阳区 |
二甲 |
申创三级 |
5 |
益阳市资阳人民医院 |
资阳区 |
二乙 |
加强 |
6 |
湖南益阳康雅医院 |
赫山区(高新区) |
三级 |
加强 |
7 |
沅江市人民医院 |
沅江市 |
二甲 |
加强 |
8 |
沅江市中医医院 |
沅江市 |
二甲 |
加强 |
9 |
桃江县人民医院 |
桃江县 |
三级 |
加强 |
10 |
桃江县第三人民医院 |
桃江县 |
二级 |
加强 |
11 |
桃江县桃花江中心医院 |
桃江县 |
二级 |
加强 |
12 |
桃江县中医医院 |
桃江县 |
三级 |
加强 |
13 |
南县人民医院 |
南县 |
二级 |
申创三级 |
14 |
南县中医医院 |
南县 |
二甲 |
申创三级 |
15 |
大通湖区人民医院 |
大通湖区 |
二甲 |
加强 |
16 |
安化县人民医院 |
安化县 |
三级 |
加强 |
17 |
安化县中医医院 |
安化县 |
二甲 |
申创三级 |
18 |
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 |
安化县 |
二甲 |
加强 |
19 |
安化县第三人民医院 |
安化县 |
二级 |
加强 |
(3)民营医院
功能定位:民营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如儿科、康复、护理、肿瘤、五官、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医疗机构。
机构设置:由投资主体自行选择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机构。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十四五”期间,民营医院应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表4 全市中心城区二级以上的民营医院设置情况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所在区域 |
医院现有等级 |
规划情况 |
1 |
益阳子仲肾脏病医院 |
赫山区 |
二级 |
加强 |
2 |
益阳爱尔眼科医院 |
赫山区 |
二级 |
加强 |
3 |
益阳口腔医院 |
赫山区 |
二级 |
加强 |
4 |
益阳何氏骨伤医院 |
赫山区 |
二级 |
加强 |
5 |
益阳南方骨伤医院 |
赫山区 |
二级 |
加强 |
6 |
益阳和睦佳妇幼医院 |
赫山区 |
二级 |
加强 |
7 |
益阳骨科医院 |
资阳区 |
二级 |
加强 |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或者受托承担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机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开展区域业务规划、科研培训、信息管理、技术支撑及对下级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监督考核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执法、妇幼保健、急救中心、采供血和精神病防治等机构。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功能定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监测预警、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免疫规划、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促进、合理膳食与倡导、技术管理与指导等工作,并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必要的社会化服务,培养锻炼机构和人员队伍业务能力。建立以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核心、市级专病防治机构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枢纽、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三级网络。
机构设置:市级和各区县(市)每个行政区划内原则上各设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十四五”期间,全市规划设置8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表5 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情况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位置 |
备注 |
1 |
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赫山区 |
整体搬迁 |
2 |
赫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赫山区 |
整体搬迁 |
3 |
资阳区疾病控制中心 |
资阳区 |
整体搬迁 |
4 |
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沅江市 |
保留 |
5 |
桃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桃江县 |
保留 |
6 |
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南县 |
保留 |
7 |
大通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大通湖 |
保留 |
8 |
安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安化县 |
保留 |
(2)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功能定位: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承担卫生综合监督执法任务。推进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强化乡镇(街道)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协管与考核等职能。
机构设置:优化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完成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提档升级,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建设,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要求。
(3)妇幼保健机构
功能定位: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以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生殖保健为中心,以必要的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加强保健与临床融合,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并负责辖区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管理。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是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承担市域妇幼健康工作业务管理任务。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县域内妇幼健康业务管理、人群服务和基层指导,融入县域医共体建设。
机构设置:市级和各区县(市)均设1家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十四五”期间,全市规划设置7家妇幼保健院和1家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挂靠大通湖区人民医院)。
表6 益阳市妇幼保健生育服务机构设置情况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举办主体 |
机构分类 |
医院现有等级 |
规划情况 |
1 |
益阳市妇幼保健机构 |
市级 |
妇幼保健院 |
三级 |
加强 |
2 |
赫山区妇幼保健机构 |
区级 |
妇幼保健院 |
二级 |
加强 |
3 |
资阳区妇幼保健机构 |
区级 |
妇幼保健院 |
二甲 |
申创三级 |
4 |
沅江市妇幼保健机构 |
县级 |
妇幼保健院 |
二甲 |
加强 |
5 |
桃江县妇幼保健机构 |
县级 |
妇幼保健院 |
二甲 |
加强 |
6 |
南县妇幼保健机构 |
县级 |
妇幼保健院 |
二甲 |
加强 |
7 |
大通湖区妇幼保健机构 |
区级 |
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
未定级 |
加强 |
8 |
安化县妇幼保健机构 |
县级 |
妇幼保健院 |
二级 |
加强 |
(4)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功能定位:市、县(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站)承担各种伤病员的院前急救工作,开展急救技能普及宣传、培训和科研等工作,承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机构设置:市设一所市级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县(市)设一所县级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地市级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设立统一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与本级区域健康信息平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根据城市人口分布和卫生资源布局,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 5 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 10—20 公里。每个建制乡镇(街道)应在当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设立1家院前急救网络站点。“十四五”期间,全市规划设置6家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表7 益阳市紧急医疗救援机构设置情况表
序号 |
名称 |
地理位置 |
备注 |
1 |
益阳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
赫山区 |
整体搬迁 |
2 |
沅江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
沅江市 |
保留 |
3 |
桃江县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
桃江县 |
保留 |
4 |
南县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
南县 |
保留 |
5 |
大通湖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
大通湖 |
新建 |
6 |
安化县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 |
安化县 |
保留 |
(5)采供血机构
功能定位:中心血站主要承担无偿献血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中心储血点只负责临时供应,固定采血点只负责血液采集,血液检测及成份制备由市中心血站负责。单采血浆站负责采集、供应生产血液制品用的原料血浆。
机构设置:按照“统一规划设置血站、统一管理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的原则设置。市设置中心血站,各区县(市)设置中心储血点。“十四五”期间,全市不再新增设单采血浆站及分站。各单采血浆站要以“提质增效”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行效率,保障献血浆者安全。
(6)精神卫生机构
功能定位:精神病专科医院和有精神病专科综合性医院是精神障碍患者急性住院治疗的主要机构,承担精神疾病的预防、医疗、康复、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和心理健康促进等任务。
机构设置: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区县(市)至少设1家精神病专科医院或在1家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精神科,常住人口在30万以下的区县(市)至少在1家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或精神(心理)健康服务室,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服务专干。“十四五”期间,全市设置8所公立精神卫生机构,其中7家精神病医院,1家精神心理门诊。
表8 益阳市精神卫生机构设置情况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举办主体 |
机构分类 |
医院现有等级 |
规划情况 |
1 |
益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
市级 |
精神病医院 |
三级 |
加强 |
2 |
赫山区精神病医院 |
区级 |
精神病医院 |
二级 |
加强 |
3 |
资阳区脑科医院 |
区级 |
精神病医院 |
二级 |
加强 |
4 |
沅江市精神病医院 |
县级 |
精神病医院 |
一级 |
申创二级 |
5 |
桃江县精神病医院 |
县级 |
精神病医院 |
二级 |
整体搬迁 |
6 |
南县精神病医院 |
县级 |
精神病医院 |
二级 |
加强 |
7 |
大通湖区精神卫生机构 |
区级 |
区人民医院精神心理门诊 |
—— |
加强 |
8 |
安化县精神病医院 |
县级 |
精神病医院 |
二级 |
加强 |
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机构。
(1)乡镇卫生院
功能定位:乡镇卫生院(含中心乡镇卫生院、一般乡镇卫生院)以维护当地居民健康为中心,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并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
机构设置: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十四五”期间,市辖区规划设置乡镇卫生院23家,其中,一般乡镇卫生院15家、中心乡镇卫生院8家。
表9 市辖区乡镇卫生院设置情况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所在区域 |
机构性质(建制/非建制) |
规划情况 |
1 |
沧水铺镇中心卫生院 |
赫山区 |
建制 |
保留 |
2 |
兰溪镇中心卫生院 |
赫山区 |
建制 |
保留 |
3 |
欧江岔镇中心卫生院 |
赫山区 |
建制 |
保留 |
4 |
欧江岔镇牌口卫生院 |
赫山区 |
非建制 |
保留 |
5 |
泥江口镇中心卫生院 |
赫山区 |
建制 |
保留 |
6 |
岳家桥镇中心卫生院 |
赫山区 |
建制 |
保留 |
7 |
泉交河镇卫生院 |
赫山区 |
建制 |
保留 |
8 |
八字哨镇卫生院 |
赫山区 |
建制 |
保留 |
9 |
新市渡镇卫生院 |
赫山区 |
建制 |
保留 |
10 |
笔架山乡卫生院 |
赫山区 |
建制 |
保留 |
11 |
衡龙桥镇卫生院 |
赫山区 |
建制 |
整体搬迁 |
12 |
会龙山街道黄泥湖卫生院 |
赫山区 |
非建制 |
保留 |
13 |
谢林港镇卫生院 |
赫山区 (高新区) |
建制 |
保留 |
14 |
沙头镇中心卫生院 |
资阳区 |
建制 |
保留 |
15 |
新桥河镇中心卫生院 |
资阳区 |
建制 |
整体搬迁 |
16 |
新桥河镇李昌港卫生院 |
资阳区 |
非建制 |
保留 |
17 |
新桥河镇杨林坳卫生院 |
资阳区 |
非建制 |
保留 |
18 |
张家塞乡卫生院 |
资阳区 |
建制 |
保留 |
19 |
茈湖口镇卫生院 |
资阳区 |
建制 |
保留 |
20 |
迎风桥镇卫生院 |
资阳区 |
建制 |
保留 |
21 |
长春镇中心卫生院 |
资阳区 |
建制 |
保留 |
22 |
长春镇香铺仑卫生院 |
资阳区 |
非建制 |
保留 |
23 |
长春镇过鹿坪卫生院 |
资阳区 |
非建制 |
保留 |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要提供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以老年、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集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医疗、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诊疗服务。
机构设置: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规划设置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家、非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
表10 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情况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所在区域 |
机构性质(建制/非建制) |
规划情况 |
1 |
龙光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赫山区 |
建制 |
保留 |
2 |
桃花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赫山区 |
建制 |
保留 |
3 |
会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赫山区 |
建制 |
保留 |
4 |
赫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赫山区 |
建制 |
保留 |
5 |
金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赫山区 |
建制 |
保留 |
6 |
朝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赫山区 (高新区) |
建制 |
扩建 |
7 |
邓石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赫山区 (高新区) |
非建制 |
保留 |
8 |
鱼形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赫山区 (高新区) |
建制 |
新建 |
9 |
资阳区大码头街道第二(马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资阳区 |
非建制 |
保留 |
10 |
资阳区大码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资阳区 |
建制 |
保留 |
11 |
资阳区汽车路街道第二(城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资阳区 |
非建制 |
保留 |
12 |
资阳区汽车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资阳区 |
建制 |
保留 |
(3)村卫生室
功能定位: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根据乡镇卫生院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村卫生室的配置数量和布局。
机构设置: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
4.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包括独立设置机构、接续性服务机构以及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1)独立设置机构。鼓励设置独立的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与区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加强资源共享。
(2)接续性服务机构。鼓励发展护理院(中心、站)、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为疾病慢性期、恢复期患者以及老年患者等提供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服务。
(3)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区域综合托育中心、社区托育服务中心、家庭和工作场所托育点等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家庭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
(二)床位配置
1.严格控制总量。到202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8.0张左右,其中,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为4.1—4.5张。将每千常住人口市办以上公立医院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提高至1.90张左右,每千常住人口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调整在合理区间。市、区县(市)应根据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医比、床护比、床人(卫生人员)比等指标合理确定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超过当地床位规划目标的地区不再新增床位。原则上,病床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公立综合医院不再增加床位。
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制定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发展目标。
表11 全市各区县(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
序号 |
区域 |
现状常住人口(万人)和床位(张) |
每千常住人口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
2020年常住人口 |
2020年床位 |
2020(现状) |
2025(规划) |
||
1 |
全市 |
385.16 |
30117 |
7.82 |
8.0 |
2 |
赫山区 |
88.91 |
9626 |
10.82 |
11.35 |
3 |
资阳区 |
35.61 |
2597 |
7.28 |
7.45 |
4 |
沅江市 |
56.72 |
3935 |
6.93 |
7.00 |
5 |
桃江县 |
68.56 |
4650 |
6.78 |
6.85 |
6 |
南县 |
48.93 |
2901 |
5.92 |
6.00 |
7 |
大通湖 |
8.31 |
495 |
5.95 |
6.00 |
8 |
安化县 |
78.09 |
5913 |
7.57 |
7.60 |
按照“做强市级,做精县级,夯实基层”的导向,制定市辖区医疗机构床位配置(见表12)。
表12 市辖区二级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
社区服务中心床位配置
分类 |
性质 |
序号 |
机构名称 |
2020年医院现有等级 |
2020年 实际开放床位(张) |
2025年 规划 床位 (张) |
备注 |
医院 |
市办 公立 医院 |
1 |
市中心医院 |
三甲 |
1930 |
2000 |
增加 |
2 |
市第一中医医院 |
三甲 |
738 |
1000 |
增加 |
||
3 |
市第一人民医院 (益阳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中心、市第四人民医院、益阳市血吸虫病防治专科医院、益阳市传染病医院) |
三级 |
463 |
800 |
增加 |
||
4 |
市第五人民医院 (益阳市安定医院) |
三级 |
600 |
600 |
保持 |
||
5 |
市妇幼保健院 (市儿童医院) |
二级 |
207 |
300 |
增加 |
||
6 |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
二甲 |
628 |
628 |
保持 |
||
区办 公立 医院 |
7 |
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赫山区) |
二甲 |
700 |
750 |
增加 |
|
8 |
赫山区中医医院 |
二甲 |
150 |
200 |
增加 |
||
9 |
赫山区妇幼保健院 |
二级 |
133 |
150 |
增加 |
||
10 |
赫山区精神病医院 |
二级 |
470 |
500 |
增加 |
||
11 |
益阳市人民医院 (资阳区) |
三级 |
600 |
600 |
保持 |
||
12 |
益阳市中医医院 (资阳区) |
二甲 |
255 |
350 |
增加 |
||
13 |
益阳市资阳人民医院 |
二乙 |
150 |
140 |
减少 |
||
14 |
资阳区妇幼保健院 |
二甲 |
240 |
300 |
增加 |
||
15 |
资阳区精神病医院 |
二级 |
350 |
350 |
保持 |
||
|
16 |
湖南益阳康雅医院 |
三级 |
1000 |
1000 |
保持 |
|
民营 二级以上医院 |
17 |
益阳子仲肾脏病医院 |
二级 |
90 |
90 |
保持 |
|
18 |
益阳爱尔眼科医院 |
二级 |
60 |
60 |
保持 |
||
19 |
益阳口腔医院 |
二级 |
15 |
15 |
保持 |
||
20 |
益阳何氏骨伤医院 |
二级 |
99 |
99 |
保持 |
||
21 |
益阳南方骨伤医院 |
二级 |
80 |
80 |
保持 |
||
22 |
益阳和睦家妇幼医院 |
二级 |
60 |
60 |
保持 |
||
23 |
益阳骨科医院 |
二级 |
150 |
150 |
保持 |
||
基层医疗机构 |
乡镇 卫生院 |
24 |
沧水铺镇中心卫生院 |
—— |
165 |
165 |
保持 |
25 |
兰溪镇中心卫生院 |
—— |
163 |
163 |
保持 |
||
26 |
欧江岔镇中心卫生院 |
—— |
148 |
99 |
减少 |
||
27 |
欧江岔镇牌口卫生院 |
—— |
50 |
50 |
保持 |
||
28 |
泥江口中心卫生院 |
—— |
150 |
150 |
保持 |
||
29 |
岳家桥镇中心卫生院 |
—— |
160 |
100 |
减少 |
||
30 |
泉交河镇卫生院 |
—— |
80 |
80 |
保持 |
||
31 |
八字哨镇卫生院 |
—— |
55 |
55 |
保持 |
||
32 |
新市渡镇卫生院 |
—— |
60 |
55 |
减少 |
||
33 |
笔架山乡卫生院 |
—— |
63 |
63 |
保持 |
||
34 |
衡龙桥镇卫生院 |
—— |
55 |
50 |
减少 |
||
35 |
会龙山街道黄泥湖卫生院 |
—— |
60 |
60 |
保持 |
||
36 |
谢林港镇卫生院 |
—— |
60 |
60 |
保持 |
||
37 |
沙头镇中心卫生院 |
—— |
60 |
55 |
减少 |
||
38 |
新桥河镇中心卫生院 |
—— |
50 |
100 |
增加 |
||
39 |
新桥河镇李昌港卫生院 |
—— |
25 |
25 |
保持 |
||
40 |
新桥河镇杨林坳卫生院 |
—— |
15 |
15 |
保持 |
||
41 |
张家塞乡卫生院 |
—— |
32 |
32 |
保持 |
||
42 |
茈湖口镇卫生院 |
—— |
40 |
40 |
保持 |
||
43 |
迎风桥镇卫生院 |
—— |
55 |
55 |
保持 |
||
44 |
长春镇中心卫生院 |
—— |
50 |
40 |
减少 |
||
45 |
长春镇香铺仑卫生院 |
—— |
35 |
35 |
保持 |
||
46 |
长春镇过鹿坪卫生院 |
—— |
25 |
25 |
保持 |
||
47 |
龙光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80 |
80 |
保持 |
||
48 |
桃花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90 |
90 |
保持 |
||
49 |
会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89 |
89 |
保持 |
||
基层医疗机构 |
社区 卫生 服务 中心 |
50 |
赫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80 |
80 |
保持 |
51 |
金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65 |
65 |
保持 |
||
52 |
朝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15 |
15 |
保持 |
||
53 |
邓石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50 |
40 |
减少 |
||
54 |
鱼形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 |
30 |
新建 |
||
55 |
资阳区大码头街道第二(马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50 |
45 |
减少 |
||
56 |
资阳区大码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30 |
25 |
减少 |
||
57 |
资阳区汽车路街道第二(城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30 |
30 |
保持 |
||
58 |
资阳区汽车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49 |
45 |
减少 |
2.优化床位资源配置结构。控制治疗性床位增长,增量床位向传染病、重症、肿瘤、儿科、精神、康复、护理等领域倾斜。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0.95张,每千名儿童床位数预期性指标为2.80张。
(三)卫生人员配置
到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人才规模与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
1. 卫生人员总量及区县(市)卫生人员配置
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2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达到4.0人,床人(卫生人员)比达到1:1.43,每千常住人口药师(士)数达到0.54人,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达到1.0人。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配置见表13。
表13 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配置
地 区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 (助理)医师数 |
每千常住人口 注册护士数 |
||
2020(现状) |
2025(规划) |
2020(现状) |
2025(预测) |
|
全市 |
2.88 |
3.2 |
3.53 |
4.0 |
赫山区 |
3.55 |
3.93 |
4.43 |
4.97 |
资阳区 |
3.19 |
3.54 |
3.95 |
4.47 |
沅江市 |
2.43 |
2.70 |
3.36 |
3.80 |
桃江县 |
2.44 |
2.71 |
3.34 |
3.78 |
南县 |
2.43 |
2.70 |
2.73 |
3.09 |
大通湖 |
2.62 |
2.91 |
2.86 |
3.24 |
安化县 |
2.98 |
3.31 |
3.20 |
3.62 |
2.医院人员配置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2人,公立医院医护比达到1:2,二级以上医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培养和培训。到2025年,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3.93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4名以上全科医生和1名公共卫生医师。每个行政村配备乡村医生或乡村执业(助理)医师不少于1人。
4.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科学核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推进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总量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万分之1.75的比例核定,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提高到85%,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人员编制总量按照每万常住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
——妇幼保健服务机构。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人员编制总额按每万常住人口不少于1人配备,市级和各区县(市)妇幼保健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采供血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应当根据《血站基本标准》,按照年采供血等业务量进行配备。
——精神卫生机构。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卫生技术人员。到2025年,每10万常住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4人、8.68人。
——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及其他专业机构。根据工作量和任务职责合理配置人员。
(四)医用设备配置
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准入条件,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公立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以政府投入为主。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推动建立“基层检查、医院诊断、资源共享、结果互认”的服务模式,提高设备利用效率。加快医疗机构医学人工智能、5G等数字化设施设备配置。
落实公共卫生设施设备配备。根据公共卫生安全建设需要,合理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设备、卫生应急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设备。市级和各区县(市)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加强体外膜肺氧合设备(ECMO)、移动CT、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设备配置,完善聚合酶链反应分析仪(PCR)等检验检测仪器配置,提高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交通半径和常住人口合理配置急救中心(站)设施设备和急救车辆。以市为单位,按照每3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县域人口的 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的标准配备救护车。
(五)医疗卫生技术配置
加强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鼓励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强化适宜中医药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重点学科竞争力和影响力。完善重点专科遴选机制,布局一批省市共建、市区龙头和公立医疗机构特色专科,从人才、政策、资金等方面,争创一批国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成一批公共卫生重点学科群和重点实验室。加快特色医院建设,引导市属综合医院打造成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品牌医院。到2025年,市中心医院心血管内科、神经外科、肾内科、急诊医学科、骨科、普通外科、医学影像科、临床药学、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等9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市第一中医医院建成省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其骨伤、肛肠、针灸、康复、肿瘤、妇科、儿科、脑病等特色专科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六)信息资源配置
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升级现有资源,建设高效稳定安全的卫生健康专网。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中医药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推动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人口监测、医疗服务、采供血、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和基础资源数据库,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逐步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大数据管理。持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市、县两级公立医院达到4级及以上标准。推进益阳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完善“远程诊疗”、“互联网医院门户”、“互联网医院”、“物联网+特殊群体”等功能。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病原体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工程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确保市级和区县(市)疾控中心达到国家标准。构建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以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建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具备本辖区内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
2.深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监测预警、平战结合、医防融合等机制。组建市级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专家库、应急医疗救援机动队伍、疫情防控队伍、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等,建立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设置益阳市急救中心(站),有条件的区县(市)独立设置急救中心(站),条件尚不完备的区县(市)依托区域内综合水平较高的医疗机构设置县级急救中心(站)。建设市、县急救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各级卫生应急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120调度指挥体系与医疗机构院内急救、院前救援系统的信息共享,与省级指挥调度系统建立互联互通。
3.推进重大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加强市县两级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为基础,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站点,提升第一时间现场医学救援处置和伤员接收救治能力,加快完善航空医疗救援体系建设。以益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为龙头,统筹推进集医疗综合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救治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于一体的益阳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中心建设项目,提升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各县(市)依托本辖区内实力最强的综合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楼或独立病区,更新换代和补充添置必要医疗装备,满足常规筛查、实验室及影像检查、病人留观和住院治疗等功能。积极推进现场救护示范县创建,推动在公共场所安装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二)实施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工程
1.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依托市中心医院,积极创建专科类别的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并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全力推进益阳市区域医疗中心和益阳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构建以市中心医院为主体,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加快以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为龙头的省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打造省域内中医药服务高地,支持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做强临床教学品牌。积极推进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区、益阳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沅江市人民医院二期项目建设;桃江县中医医院、安化县第三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大通湖区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并根据服务人口和医疗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医疗资源布局。
2.提升基层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市级优质医疗资源支援县办医院发展,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就医环境,提升县办医院综合能力,力争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益阳市中医医院、南县中医医院、安化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以急诊急救、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等诊疗能力为重点,每年为各县办综合医院建设1个临床重点专科,培养2名学科带头人,推广应用3项新技术、新项目。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发挥县办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积极推进赫山区、南县、大通湖等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建设,其他区县(市)逐步提质扩面。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能力建设,强化人才培养和特色专科建设,优化内设科室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加强传染病防控能力,不断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水平和慢性病医防融合防治能力。支持益阳高新区新建鱼形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扩建朝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齐中心城区基本医疗服务覆盖短板弱项。
3.促进社会办医特色发展。鼓励社会办医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重点举办市场供给短缺且需求量大的专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办多元化高端医疗,推进社会资本建设健康管理、医养结合、健康体检、护理院、老年病医院等机构。支持社会办医自愿加入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的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鼓励社会办医与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协作。支持社会办医优先承接三级公立医院下转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支持社会办医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模式,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服务。
4.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强核战略。统筹推进益阳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省级著名医院深入合作交流,促进省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持续推进市中心医院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及专科合作发展合作协议,在临床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引进省级名院专家在益阳市各级医疗机构设立专家工作站(室),并定点联系省级名院专家来益坐诊。深化与省级医院医联体合作关系,持续推进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与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沅江市人民医院与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安化县人民医院与省肿瘤医院建立医联体合作关系;桃江县人民医院与湘雅二医院建立专科联盟关系。积极开展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市卫生健康委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开展人才培养合作,每年选派医学临床和医院管理人员到湘雅二医院进修培训。积极开展名医、名科、名著评选和益阳市医疗卫生健康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建立高层次人才保障机制,激发人才队伍新动能。
(三)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程
1.做优中医药事业。推动中医药管理体制改革,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承担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职能,合理设置中医药管理相关机构。加强市县两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建设一批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深化中医药医保和服务价格管理改革,推进全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服务提质工程,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加快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牵头组建市级中医医联体和市级中医医疗集团。开展中医药服务“基层惠民”行动,实施“技术进基层”、“医院联基层”、“团队强基层”。开展中医药“五名行动”,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为抓手,依托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中医医疗中心、中医特色诊疗中心、中药制剂中心、中医人才培养、基层中医药服务提质等国家级、省级项目,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全市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25年,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60%;全市70%的公立中医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三级妇幼保健院和70%以上的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25%;30%的建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旗舰中医馆”;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村卫生室配备1名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15%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打造成“中医阁”,益阳市创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
2.做强中医药产业。实施中医药产业振兴工程,积极推动安化县建成全省中药材种植示范县,桃江县建成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示范县,赫山区建成中医药产业集群,资阳区建成中医药文化旅游街区,沅江市建成枳壳种植基地,南县建成医疗健康产业园,打造“一县一特”的中医药事业发展新格局。培育年产值过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品牌中药材,打造百亿级中医药产业集群,培育年产值过5亿元、1亿的中成药单品种。打造中医药文旅康养高地,推进产业融合,探索“文旅茶医养”五位一体的产业融合模式。积极探索与湖南中医药大学和湖南中医药研究院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推动实施科技创新工程,为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新活力。依托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大宗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林下生态种植基地和中药材产地精加工示范基地、“定制药园”、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中药制剂研发新药等国家级、省级项目,推动一二三产业联合发展,探索研究中医药守正创新发展的新模式。
3.弘扬中医药文化。打造益阳市中医药文化旅游街区,建设益阳市中医药博物馆,推进以“安五味”品种为核心“梅山百草园”建设。创建5—8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积极开展中医中药系列宣讲活动和中医药健康科普大赛。通过筹办湖南黄精高峰论坛、湖南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等大型活动,擦亮益阳市中医药品牌。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登记长效机制,对医疗机构、师承群体、医学流派、老字号企业、传统诊疗技术、经验方、中药炮制和制剂方法等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有效保护和转化运用。
(四)实施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保障工程
1.深入实施健康益阳行动。建立健全健康益阳行动推进机制,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力推进健康知识普及等15个专项行动,对照指标任务,研究具体实施措施,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实现。深入实施爱国卫生运动,创建3个以上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国家卫生乡镇占比达6%以上、省级卫生县城达到100%。深入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和心理健康等4个专项工作,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环境,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深入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引导群众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到2025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以上。
2.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构建以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为骨干,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三级综合医院为技术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做优市妇幼保健院,争取达到三级甲等标准,争取80%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加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建立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会诊转诊机制,进一步畅通危急重症转诊绿色通道,定期开展救治中心质量评估,提高救治中心综合救治能力。深入贯彻实施《益阳市出生缺陷防治实施方案》,加强市级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能力建设,积极创建市级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中心,扎实落实三级预防措施,积极推进益阳市健康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强化新生儿生命早期基本保健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开展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至2025年,争取创建2—3个省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10—15个市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积极开展省市“母婴友好医院”和“湖南省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县”创建。加快推进赫山区妇幼保健院公卫楼建设、资阳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建设、桃江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南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安化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等项目建设。
3.促进普惠托育服务规范发展。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支持多方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积极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推进托幼一体,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加快盘活各类资源,鼓励各区县(市)、乡镇(街道)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措施,支持社区、企事业单位、园区等多元主体开设公益普惠的托育点。发展普惠性教育服务,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托社区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和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等普惠性服务。市级建成2个以上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每个区县(市)至少建成1个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末,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覆盖率达100%,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到位率达80%。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
4.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加快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现代健康养老综合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益阳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中医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湖南益阳康雅医院等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深入展开安宁疗护建设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益阳老龄群体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增设老年护理型床位或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到2025年,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90%以上,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比例达到95%以上,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达到95%以上。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打造医养结合示范区县(市),培育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或基地。加快益阳医专康养人才培养及示范化基地建设项目、益阳医专养老托育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进度。
5.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用人单位全面负责、行业规范管理、技术支撑机构优质服务、职工群众参与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危害等为重点,积极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完善监测政策和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范围,开展风险评估,提高预警能力。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并向乡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干,完善“市、县”两级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构建“省—市”并向重点区县、乡镇延伸的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网络。到2025年,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三大技术支撑网络基本建成,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地市有职业病防治所,区县有职业病防治科室,达到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标准。
6.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市、县两级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区县(市)至少设1所精神病专科医院或在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精神科,常住人口在30万以下的区县(市)至少在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精神心理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根据需求开设精神心理门诊、病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或精神(心理)健康服务室,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服务专干。提升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服务能力,力争全市至少有1家公立精神病医院达到三级精神病医院标准,鼓励各地将存量一级精神病医院和以收治精神障碍患者为主的一级综合医院改造升级为二级精神病医院。加快构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所有区县(市)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推动城乡社区和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积极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向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基层组织及村(居)民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市、县两级精神卫生中心建立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机制,开通公益服务的心理危机干预(援助)热线,为群众提供24小时心理援助服务。
7.提高血液供应保障能力。提升现有中心血站和固定采血点、中心储血点建设水平,补齐业务用房,优化设备配置。设益阳市中心血站,县级依托综合医院设立1个中心储血点,在市城区、县(市)优化献血点布局。加强硬件设施升级改造,提升现有中心血站和固定采血点、中心储血点建设水平,补齐业务用房,优化设备配置。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血液供需动态平衡,加强血液安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全无偿献血工作协调机制,巩固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构筑“献、采、供”一体化的血液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推进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精准开展血液供应保障和应急调配。继续加强血液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统筹规划设置血液集中化检测实验室,巩固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成果。持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规划是各级政府依法履行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设置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指引和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事业的参考指南,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卫生健康工作,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列入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健康建设的考核要求。各县(市)要制定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或区域卫生规划,负责辖区内县办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二)强化协调推进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区域卫生规划的落实。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核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发展改革部门将区域卫生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卫生健康、财政部门依据规划编制项目库,争取建设项目投资;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保障医疗卫生机构用地需求;医疗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大投入保障
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建立科学、稳定、适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的多层次投入与增长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投入结构,按政策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对医疗机构承担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所需经费按规定予以保障。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责任,并向中医医院、传染病等专科医院予以倾斜。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建立健全政府对重大疫情应急储备的投入机制。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
(四)深化监督评估
市卫生健康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监测和评估,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实施和资源配置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认真实施规划的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末期总结,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要把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改进工作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广覆盖、多维度的督导、考核和问责机制,增强规划的引领力、约束力和执行力。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以点带面,上下联动,努力开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附表附图
一、附表
“十四五”期间益阳市公立医疗机构项目表
序号 |
拟设机构 |
拟设地 理位置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建设时序 |
总投资(亿) |
备注 |
1 |
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中心 |
赫山区 (高新区) |
总用地面积222亩,总建筑面积约25万㎡ |
十四五 |
14.55 |
新建 |
2 |
市第一中医医院扩建项目 |
赫山区 |
总建筑面积约6.73万m2 |
十四五 |
5.62 |
扩建 |
3 |
益阳市公共卫生物资储备与应急医疗救授基地 |
赫山区 (高新区) |
总建筑面积16000㎡ |
十四五 |
4.0 |
新建 |
4 |
益阳市精神卫生 区域防治中心 |
赫山区 |
新征地150亩 |
十四五 |
12.0 |
新建 |
5 |
益阳巿疾病预防控中心 |
赫山区 |
用地面积20000㎡,建设规模15000㎡ |
十四五 |
4.0 |
新建 |
6 |
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南院) |
赫山区 |
总用地面积 56629.38㎡,总建筑面积91950.8㎡ |
十四五 |
6.5 |
新建 |
7 |
赫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赫山区 |
占地13500㎡,总建筑面积8000㎡ |
十四五 |
0.8 |
搬迁 |
8 |
赫山区衡龙桥镇卫生院 |
赫山区 |
—— |
十四五 |
0.2 |
搬迁 |
9 |
资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资阳区 |
—— |
十四五 |
0.6 |
搬迁 |
10 |
新桥河镇中心卫生院 |
资阳区 |
新桥河镇中心卫生院重新选址、整体搬迁 |
十四五 |
0.28 |
搬迁 |
11 |
沅江市妇幼保健院 |
沅江市 |
医技楼等建筑面积50000㎡(征地70亩) |
十四五 |
4.0 |
搬迁 |
12 |
桃江县精神病医院 |
桃江县 |
建筑面积25000㎡,拟开设病床位499张 |
十四五 |
1.5 |
搬迁 |
13 |
桃江县妇幼保健院 |
桃江县 |
—— |
十四五 |
1.0 |
搬迁 |
14 |
桃江县中医医院 |
桃江县 |
改扩建面积25000m,新建设面积5000㎡。 |
十四五 |
1.1 |
新建 |
15 |
南县中医医院 |
南县 |
国医馆3200 ㎡,地下车库2000 ㎡ |
十四五 |
1.0 |
搬迁 |
16 |
南县精神病院 |
南县 |
—— |
十四五 |
1.0 |
搬迁 |
17 |
安化县妇幼保健院 |
安化县 |
用地面积约31.12万㎡,建筑面积25403.04㎡ |
十四五 |
1.41 |
搬迁 |
18 |
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 |
安化县 |
建筑用地300亩,建筑面积8万㎡ |
十四五 |
10.0 |
搬迁 |
19 |
安化县第三人民医院 |
安化县 |
用地面积89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897㎡ |
十四五 |
1.75 |
搬迁 |
20 |
大通湖区人民医院 |
大通湖区 |
大通湖区急救体系建设 |
十四五 |
0.034 |
- |
21 |
大通湖区千山红镇中心卫生院 |
大通湖区 |
总建筑面积12962.85㎡,配套医疗办公设备采购、排水、道路、绿化等设施设备建设。 |
十四五 |
0.54 |
- |
22 |
大通湖区金盆镇卫生院 |
大通湖区 |
总建筑面积9649.89㎡,配套医疗办公设备采购、排水、道路、绿化等设施设备建设。 |
十四五 |
0.55 |
- |
23 |
大通湖区人民医院 |
大通湖区 |
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项目(云心电/云影像/云超声/云检验/胸痛卒中创伤等五大中心/智慧公卫) |
十四五 |
0.076 |
- |
24 |
大通湖区人民医院 |
大通湖区 |
急诊(ICU)中心建设 |
十四五 |
0.5 |
- |
25 |
益阳市中医康复养老中心及设备购置项目 |
益阳市 |
新建市级中医康复养老中心,中医康复养老床位1000张,面积2.65万平方米。 |
十四五 |
0.6 |
- |
26 |
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医养中心 |
益阳市 |
新建医养中心及各功能用房。建设养老床位1000张,面积2.65万平方米。 |
十四五 |
1.2 |
- |
27 |
资阳区区域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
资阳区 |
以过鹿坪卫生院(怡康)医养结合建设项目和城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南岳宫)养结合建设项目组建资阳区区域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建设老年单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康复中心、供氧中心和日间照护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床位数500张。 |
十四五 |
0.37 |
- |
28 |
益阳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 |
益阳市 |
新增总面积为13250平方米、床位数500张的医疗养老中心,包括老年综合服务楼、老年活动中心、餐饮中心等。 |
十四五 |
0.3 |
- |
29 |
资阳区汽车路街道城内社区养老中心改扩建项目 |
资阳区 |
新增总面积5300平方米、床位数200张的医疗养老中心。 |
十四五 |
0.12 |
- |
30 |
益阳市资阳人民医院康养结合建设项目 |
资阳区 |
改扩建成集医疗、养护为一体的康养中心。建设养老床位100张,面积2700平方米。 |
十四五 |
0.04 |
- |
31 |
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 |
资阳区 |
新建医疗养老床位500张,建成集医疗、养护为一体的医养中心。建设用地10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250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 |
十四五 |
0.3 |
- |
32 |
益阳市资阳区杨林坳医院医养结合项目 |
资阳区 |
改扩建成集医疗、养护为一体的康养中心。建设养老床位100张,面积2700平方米。 |
十四五 |
0.04 |
- |
33 |
赫山区县域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
赫山区 |
以17家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改扩建赫山区县域医养结合中心,建筑面积21200平方米,建设养老床位400张。 |
十四五 |
0.16 |
- |
34 |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医院(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康养中心 |
赫山区 |
改扩建集医疗、养护为一体的康养中心。开设康复、护理床位1000张,建设用地13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 |
十四五 |
0.6 |
- |
35 |
益阳市赫山区中医医院医养结合项目 |
赫山区 |
新增总面积8000平方米、床位数300张的医疗养老中心。 |
十四五 |
0.18 |
- |
36 |
益阳市赫山区精神病医院医养结合中心续建项目 |
赫山区 |
续建医养结合中心项目,面积5300平方米、续建医疗养老床位数200张。 |
十四五 |
0.12 |
- |
37 |
南县县域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
南县 |
以12个乡镇中心卫生院组建南县县域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建设老年公寓和老年活动中心,总用地面积80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床位数300张,总投资1200万元。 |
十四五 |
0.12 |
- |
38 |
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养结合项目 |
南县 |
改扩建医疗养老床位578张,建成集医疗、养护为一体的医养中心。占地23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17平方米,总投资2400万元。 |
十四五 |
0.24 |
- |
39 |
南县厂窖镇医疗养老中心 |
南县 |
新建老年人康养中心4000平方米,建设医养结合床位150床。 |
十四五 |
0.09 |
- |
40 |
南县武圣宫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 |
南县 |
改扩建医疗养老床位500张,建成集医疗、养护为一体的医养中心。建设用地10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250平方米,总投资1800万元。 |
十四五 |
0.18 |
- |
41 |
益阳市朝阳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益阳市 |
新建养老服务中心,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建设养老床位240张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
十四五 |
0.5 |
- |
42 |
桃江县县域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
桃江县 |
以灰山港镇、三堂街镇、武潭镇和鲊埠回族乡四家卫生院组建桃江县县域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0800平方米,建设老年单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和康复中心,床位总数800张。 |
十四五 |
0.32 |
- |
43 |
桃江县中医医院康养项目 |
桃江县 |
桃江县中医康养项目分三期建设,第二期为新建养老院区建设,用地面积200亩,共开设床位1000张;第三期建设康养社区,用地200亩。 |
十四五 |
0.6 |
- |
44 |
桃江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与安宁疗护中心建设项目 |
桃江县 |
桃江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与安宁疗护中心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329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一期建设为医养结合中心与安宁疗护中心,共开设养老床位500张。 |
十四五 |
0.15 |
- |
45 |
桃江县精神病医院(脑科医院)医养结合项目 |
桃江县 |
项目用地60亩,开设医疗养老床位499张,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 |
十四五 |
0.2994 |
- |
46 |
安化县县域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
安化县 |
以18个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安化县县域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开设医疗养老床位1000张。 |
十四五 |
0.6 |
- |
47 |
安化县中医医院养老康复建设项目(一期) |
安化县 |
项目总用地面积147.16亩,一期建设养老康复项目面积为26500平方米,养老康复床位1000个。 |
十四五 |
0.6 |
- |
48 |
安化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养中心建设项目 |
安化县 |
新建医疗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建设养老床位980张。 |
十四五 |
1.2 |
- |
49 |
安化县德济医养园医养项目 |
安化县 |
德济医养园二期+社区养老中心(16000平方米),新建康养床位500张。 |
十四五 |
1.1 |
- |
50 |
沅江市市域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
沅江市 |
以沅江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嘴、草尾、阳罗、南大膳、泗湖山、黄茅洲、共华、四季红、茶盘洲12个单位组建沅江市市域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体系项目。总建筑面积26500平方米,医疗养老床位数1000张。 |
十四五 |
0.4 |
- |
51 |
沅江市新湾镇卫生院医养结合项目 |
沅江市 |
改扩建集医疗、养护为一体的医养中心,开设养老康复、安宁疗护床位150张,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
十四五 |
0.06 |
- |
52 |
沅江市血吸虫病防治专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 |
沅江市 |
新建集医疗、养护为一体的医养中心,开设养老康复床位800张,建筑面积21200平方米。 |
十四五 |
0.5 |
- |
53 |
沅江安顺松柏医养中心 |
沅江市 |
改扩建集医疗、养护为一体的医养中心,开设康复、护理床位100张,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 |
十四五 |
0.04 |
- |
54 |
大通湖区区域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项目 |
大通湖区 |
以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组建区域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体系项目。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医疗养老床位数300张。 |
十四五 |
0.12 |
- |
55 |
大通湖渔场医养结合中心建设项目 |
大通湖区 |
新建康复、医养结合、健康教育、检查检验设备等业务用房12000㎡,配套附属工程和设备添置。新建医养结合床位450张。 |
十四五 |
0.5 |
- |
二、附图
图一:益阳市市域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布局图
图二:益阳市市辖区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布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