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普法任务清单
发布时间:2022-08-11 15:37 作者: 来源: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序号

普法对象

普法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1

系统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强化委党组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

法规科

宣传科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2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

多维度、多层面开展系统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举措新成效。积极推进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市普法办交办的任务,切实找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结合日常的执法工作开展精准普法,推动局“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深入实施。

法规科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3

市卫生健康委各科室(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任务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卫生健康政策及法律法规宣讲。把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与卫生健康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将普法职责要求作为行政执法的主要责任之一。

法规科

相关科室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4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员干部

深入学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机关党委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5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进一步加强对《宪法》及《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借助委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平台,积极推进《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普法宣传工作。

法规科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6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法治宣传。一是结合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民依法防控意识。二是加强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宣传,围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母婴保健法、中医药法、医师法、生物安全法等卫生健康治理核心法律法规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提升公民卫生健康法治意识。三是围绕常态化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题普法宣传。

机关各科室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7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计划。推动《益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法治益阳建设规划(2021-2025年)》贯彻落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形式丰富的法治宣传,努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机关各科室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8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进学法常态化工作,组织领导干部和系统内工作人员参加法治专题讲座和专题培训。依托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做好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培训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统一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

机关各科室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9

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人员

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在日常监管、执法中开展实时普法,加强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

机关各科室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10

全市卫生健康保护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加强新媒体普法。积极提升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利用益阳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深化普法新媒体矩阵建设。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多种形式和渠道同推进,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完善各单位普法宣传机制,落实普法信息员,定期报送信息。

法规科

办公室

宣传科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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