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下,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委机关和直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管理能力,提升行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现将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履行主体职责,强化法治建设保障
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带头组织学法、考法、用法、述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市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卫生健康依法行政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并且出台了《市卫生健康委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将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推动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新颁布法律的学习。三是重点学习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即《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充分认识到“一规划两纲要”是集中体现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法治建设力度的实施纲领和具体规划。
(二)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主任夏大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纳入本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底述职述绩时一并进行述法。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党组3次召开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月8日,研究部署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讨论制订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6月8日,传达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及省卫生健康委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9月10日传达贯彻《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审议“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三)加强法治机构建设,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法规科配备一名科长、一名副科长,副科长为全日制法学硕士学历。明确法规科为本单位法律顾问机构,承担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处理本单位法律事务。重大行政决策都由法规科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公平竞争审查,法规科人员列席重大行政决策会议。5月13日组织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召开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综合监督暨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各单位法治建设分管领导、法规监督股股长、法治专干参加会议,部署安排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市卫生健康委在圆满完成“七五”普法验收基础上,谋划布局“八五”普法。对照《2021年益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文件,制订了《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统筹安排2021年普法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一)继续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行动。出台了《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方案》,部署推进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
(二)全面落实12320健康服务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来电必接,有问必答,登记必严,反馈必快,及时做好正面引导、舆论收集等工作,发挥好法律宣传服务作用。
(三)开展重点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在市守法普法办统一部署下,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参与“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急救知识进行了现场普及。二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大型户外普法活动,宣传宪法、职业病防治法,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三是结合“中国医师节”“世界人口日”等节日普及医师法、中医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疫苗管理法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四)健全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制订出台《益阳市卫生健康系统“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将“以案释法”纳入,在医疗卫生行政审批、监督执法活动中,对当事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及相关群体开展政策宣传和法律法规讲解,将法治宣传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五)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班子集中学法、年度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2021年,领导干部班子集中学法3次、网上学法考法全部通过、年底述职述绩时进行述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1万多名应考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合格率为100%,考法通过率为100%。
(六)加强了法治文化建设。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开设有“政策法规”专栏,机关建有法治宣传板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公示行政执法信息。
三、切实依法履职,有效防范风险
(一)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市卫生健康委先后制定了《关于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合同和其他政策措施时,统一由法规科进行公平竞争审查。2021年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15份合同和2份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没有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制度的内容。(二)加强合法性审查。要求对市卫生健康委机关所有合同、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都由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不经合法性审查不上会研究,把好事前法律风险关。2021年共进行合法性审查17次。(三)落实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一名律师为法律顾问,同时成立市直卫生健康系统法务小组,由经验丰富、熟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医学知识人员组成,打造内部法律顾问团队,为机关和市直医疗单位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和医学专业服务保障。(四)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市卫生健康委制订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研究重大事项决策会议明确法规科人员列席,听取法律意见。(五)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卫生健康委专门成立行政审批科,负责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了《益阳市“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牵头负责推进落实“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实施“互联网+监督”,推进“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措施,方便群众快速无阻碍办理卫生健康许可事项。(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1年重新清理了5个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科室进行了评估;2021年对涉及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拟修订1个、拟废止1个;2021年对代市政府起草的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七)落实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听证办法,规范行政决策。2021年,承办市政府两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即《益阳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和《关于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都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法定程序。(八)完善权责清单。市卫生健康委权责清单在市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增强政府部门公信力。
四、上下联动,打造“法治医院”
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共同发力,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医院”建设效果比较明显。一是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政领导继续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卫生健康委于10月11日-15日开展了一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各单位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公立医院法治机构逐步健全,法治工作人员配备更加专职专业,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特别是三级医院依法决策、依法执业、依法管理的工作机制发挥了实质性作用;三是医院普法教育和法治培训的实效性不断增强,医护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不断提高。今年全市各级医院共举办法治专题讲座12堂,借助义诊活动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50余次。四是医疗机构争先创优的劲头正旺。医疗机构通过争创先进来提升自身法治建设水平,2021年全市5家三级医院申报了“全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先进集体”,3名法治工作者申报了“全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先进个人”。
2021年,市卫生健康委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市卫健系统2家单位评为全省卫健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6名普法工作者评为全省卫健系统“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市卫生健康委被评“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直属单位2名普法专干被评为全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无行政违法行为,说明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但离法治建设目标还有差距,存在法治宣传还不够深入人心、干部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工作机制创新不够等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一规划两纲要”,切实加大市卫生健康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的法治建设力度,为“健康益阳”建设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