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3-11-10 00:00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10年度,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着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锐意创新,夯实基础,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注重打牢基础,提升整体水平
   (一)着力抓好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我市把抓好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作为夯实基础的头等大事来抓,注重从三个方面推动落实: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全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把全员人口数据采集清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区县(市)、乡镇(街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村(居),责任落实到人,并把全员人口数据库建设情况与责任人年终评先评奖挂钩。二是扎实采集清理。为确保全员人口信息采集不漏总人口、不漏已婚育龄妇女、不漏流动人口。各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深入村组居民家中采集信息。市、区县(市)配强力量,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督查与解剖调查力度,对数据反差较大的乡镇(街道)、村(居),责成其全面清理、重新采集、反复审核,确保各区县(市)总人口不少、区县(市)实现乡际平衡、乡镇(街道)实现村际平衡、总人口多于评估人口。三是严格考核评估。把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明确信息库建设质量差的县乡不能评模评先。目前,全员人口信息库建设已经完成,全市入库人口比2009年度评估总人口多5万多人。我们充分利用全员人口信息库,推动了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为67.8万流出人口、2.5万流入人口提供了服务管理,在网上办理流出地委托函60多份、办理《婚育证明》近9000份。
   (二)突出打造“诚信计生”。围绕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针对瞒报漏报,市里拿出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明确出台有关政策。市里重申:继续把统计质量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凡是有意瞒报、统计质量问题严重的,一律降类,直至“一票否决”;相反即使是符合政策生育率低一点,只要工作水平得到提升,统计质量高,区县(市)不降类,乡镇(街道)不“一票否决”。二是鼓励群众举报。市里出台了《关于计划生育实名举报奖励的通告》,共印制5万份,直接分发到村组、社区,并在“中国益阳”、“益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发布。三是加大抽样调查力度。市里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的方式,常年不间断地进行调查,共组织调查25批(次),出动干部3000多人(次),做到了乡乡必到,小乡镇至少抽查1个村,大乡镇抽查2个以上的村。四是从严处罚干扰调查。市里明确:凡是在省、市检查中确定有干扰调查行为的,一律降类降位,直至“一票否决”;对工作水平长期低下,没有进步,甚至出现退步的地方,从严追究责任。全市统计质量明显提高,促进了工作水平的提升。
   (三)继续夯实村级工作。一是强化村级考核。市里直接组织计划生育先进村评选,2009年度,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表彰了49个计划生育先进村,并由书记、市长亲自授牌授奖。各区县(市)加大了对村级计生工作的考核力度,列出符合政策生育率、流动人口管理到位率、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村级基础建设、村务公开情况、奖励扶助政策落实情况等7项指标,直接评估排位到村。2009年度,区县(市)共表彰先进村(居)217个,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后进村(居)155个。二是加强村级计生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村级班子计划生育职责,在全市推行计生专干聘任制,实现了计生专干能上能下。一年来,共解聘工作业绩平平、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不强、不在本村居住的计生专干21名。计生群众工作队伍得到进一步发展,全市乡村计生协会会员人数超过48万,其中育龄群众中的计划生育积极分子达11万多人,女会员达9万多人。三是推动村(居)民自治。市委、市政府继续将市县党政领导的建整扶贫村、社区扶建点、新农村示范点作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示范点,实行单独考核奖惩,全市共办村(居)民自治示范点178个。为准确掌握村(居)民自治情况,市县两级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市、县计生协会会长带队到乡镇(街道)、村(居)进行专项督查,每次督查,都把情况向县乡村三级通报,提出整改意见。组织区县(市)进行村(居)民自治工作评估验收活动,对验收合格的,由区县(市)分别授予合格村、先进村、模范村;对在平时检查、督查及抽样调查中发现工作下滑的,予以摘牌。四是加强村级基础建设。市里统一村级基础建设的标准,区县(市)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建设力度,全市投入资金700多万元,新建(改建)阵地300多个,添置设施600多台(套),所有村(居)都严格按标准更新了台账及上墙资料。
   (四)全面加强宣传教育。为转变群众婚育观念,打造益阳特色的计划生育宣传,着力构建四个平台。一是文艺宣传平台。全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共组建腰鼓队、秧歌队、快板队等计划生育文艺宣传队500多支,自编计生文艺节目900多个,演出2000多场次,观众达40多万人次。二是节日活动平台。把节日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区县(市)人口计生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在“5.29”、“7.11”、“9.25”等与计划生育有关的节日,市里都策划组织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送戏、送药具、送保险、送宣传品为主要内容的“四下乡”活动。三是阵地展示平台。我们着力在人口集中的地方、交通要道打造计划生育宣传阵地,今年全市投入100多万元,打造宣传“一条路(街)”25条,树立上档次的大型宣传标牌100多块。四是面对面交流平台。各级计生协会在村(居)民自治、生育关怀行动等工作中认真落实会员联系户制度,并将其列为协会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每个乡村计生协会会员都联系2-3户群众,用身边的事例和身边的典型教育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
    二、狠抓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环境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相关制度。为规范行政行为,先后出台了《执法职权分解制度》、《行政许可程序及有关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有关程序与制度》,对行政许可职权和行政处罚职权进行分解,对行政程序进行明确,把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的权责要求具体分解到负责实施的岗位;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明确了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进行假鉴定、出具假证明、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等16种违法行政行为的行政处罚依据、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下发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人口计生系统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明确了责任追究。
   (二)开展集中整治“两非”行动。我市把5-7月定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月,广泛利用各方面资源,铁腕“整治”两非。一是出台文件。制发了《2010年度集中整治“两非”行动方案》、《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考核办法》等4个文件,对集中整治“两非”在任务指标、工作方法、考核评估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明确人员经费。市、区县(市)都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市人口计生委从人口计生事业费中列支10万元作为“两非”整治的专项经费。三是重奖案件查处。出台了《“两非”典型案件奖励办法》,明确规定,在完成省定任务外,每多查处1例“两非”典型案件,加总分2分;每查处1例“两非”典型案件,奖励牵头单位8000元,查处2例以上,再奖励10000元。四是积极查找线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我们对妊娠14周以上孕情消失与自报婴儿死亡对象进行全面清理和排查,先后派出200多人次参与明查暗访。五是严肃处理。在监察、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查实的“两非”典型案件,坚决按要求处理到位。全市查处“两非”典型案件14例,行政处分3人,行政处罚14.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00元,注销(没收)二孩生育证2张,下达《不批准再生育的决定》1份。
   (三)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行动。为确保基层人口计生部门依法行政、执法文明,成立了基层文明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出台了《益阳市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基层文明执法专项行动动员会议,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全市共出动干部1300多人次,清查处理2006年以来的信访积案74起,纠正非法留置群众事件2起,对个别地方和个别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责令有关区县(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了严肃处理。
   (四)深入治理“三乱”。为进一步加大“三乱”问题治理力度,我们先后制发了《益阳市人口计生系统农民负担监控与涉及农民负担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关于对农民负担重点乡镇重点部门实施重点监控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对“三乱”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办法。今年已组织专项督查、暗访调查5批200多人(次),查处典型“三乱”问题6起,清退违规收费8.6万元,对12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有4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全市各区县(市)都成立了由人民法院和人口计生局联合组成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执法机构,重点对历年来未征收到位的对象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全市共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217例,其中53起拖欠5年以上的“老大难”案件通过社会抚养费征收执法机构实现了全额征收。同时,我们加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工作,桃江县武潭镇计生办依法办事示范窗口获得依法治省办公室的高度肯定。多年来,各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和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全市无一例行政执法恶性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三、推进优质服务,关爱育龄群众
   (一)加强服务站所建设。全市有5个县站、31个中心乡所、19个普通乡所按国家标准进行了新建(改建、扩建),市里按县站20万元/个、乡所8—10万元/个的标准,对县站乡所建设实行以奖代投,共下拔配套资金448万元,已下达国债投资计划的项目单位累计完成投资1788万多元。
   (二)抓好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我们把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素质作为开展优质服务的关键举措来抓。市级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并选派技术骨干到省里、大医院进修,今年已举办培训班9期,培训技术服务人员300多人(次),选送了31名技术骨干赴省参加学习。组织了科技大练兵、药具大比武活动,并在全省药具大比武中荣获二等奖。
   (三)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一是开展“四优一满意”服务站所创建活动。市里将“四优一满意”服务站所创建作为创优工作的主要内容,多次组织对计生服务机构进行质量管理督查。有2个县站、27个乡所通过省“四优一满意”服务站所验收。二是开展计划生育药具优质服务先进乡镇创建活动。市里制定了开展药具优质服务先进乡镇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出台了《益阳市计划生育药具优质服务先进乡镇标准》,加强了对申报计划生育药具优质服务先进乡镇的督促检查,有32个乡镇被授予“计划生育药具优质服务先进乡镇”。
   (四)积极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活动。在抓好为育龄群众提供经常性服务的同时,开展了“益阳农民健康行”活动,专业技术人员携带B超等诊疗设备、药品进村入组,为群众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宣传、孕情环情监测、查治疾病、提供优生优育指导。截止9月底,共完成手术4万多例,提供免费服务30多万人次,优惠治疗5万多人,为951对夫妇进行出生缺陷干预免费检测项目1220例,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价值170多万元。
    四、完善利益导向,造福计生家庭
   (一)认真抓好“两扶”政策落实。对国家、省统一部署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我们严格按照入户调查、群众座谈、县乡村三级公示、县级核查、市级督查的程序,严把政策确认关。全市确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1230人,其中新增1675人,退出273人;确认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1455人,其中新增214人,退出15人。经市级检查,准确率为100%。
   (二)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为使计生家庭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我们把“生育关怀行动”作为一个公益性品牌做大做强。一是设立生育关怀基金。动员各区县采取“政府拿一点、部门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社会抚养费中划一点”的办法,成立生育关怀基金。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共筹集生育关怀基金500多万元。特别是资阳区,在今年5月25日举办纪念中国计生协成立30周年庆典,现场组织募捐,书记、区长亲自带头,区直单位、乡镇(街道)踊跃捐款,募集资金57万多元。二是开展重点帮扶。把帮助特困计生家庭发展、关注贫困计生母亲就业、关爱女孩成长、关心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生产生活作为生育关怀行动四大重点。通过“三结合”项目、“企业带贫困户”、“阳光助学行动”等方式,对计生家庭进行帮扶,共为200多户计生家庭提供项目资金40多万元,为1200多名计生贫困母亲提供了就业机会,为19名考取重点大学的特困独生女和二女户发放助学金3万多元,为20名家庭困难计生工作者发放慰问金4万多元。三是切实抓好系列保险。把计生系列保险作为为育龄群众办实事的德政工程来抓,突出抓好理赔服务工作,计生系列保险深受群众欢迎。1-9月保费(短险)达到580多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5%。
   (三)认真抓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试点和手术并发症患者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把其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为确保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试点工作平稳有序的推进,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和具体实施细则,特别是试点单位赫山区、安化县,进行了大规模的业务培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厂矿、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力争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错”。为认真抓好在沅江市开展的手术并发症患者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多次向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争取把县级计生服务站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对症治疗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报销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范围。试点单位沅江市重点把住了调查摸底关和技术鉴定关,计划列支专项经费推动手术并发症患者扶助制度落实。
   (四)大力推动优先优惠制度落实。市、区县(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南县从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中和县级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安排资金,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8900多人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53.4万元,为放弃再生育的计生家庭发放一次性奖励资金1.9万多元;安化县重点解决手术并发症问题,二等(含二等)以下并发症对象的治疗费由县统筹解决、生活补助由乡镇财政解决,并由民政部门统一解决低保;大通湖区6000多个家庭的未婚独生子女均享受双份经营田;桃江县105名独生子女在初中升高中时享受了总分加10分的优待,其中63名独生子女加分后进入了重点高中;沅江市由市乡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农村计生家庭子女本人参加合作医疗的参保费。
   (五)积极切入国家普惠政策。对国家普惠政策,我们引导相关区县(市)人口计生部门积极切入,加大对计生家庭的奖扶力度。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赫山区人口计生局提前介入,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为3000多名计生困难对象全免或减半收取新农保保费。
    五、强化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
   (一)加强综治部门队伍建设。一是增加综合治理部门。继去年把教育、广电、移民、农村办等4个部门纳入综合治理部门以后,今年,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力度,把监察局列入综合治理部门。目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已达16个。二是配强优化部门计生工作队伍。各综合治理部门除按要求配备了分管领导、计生专(兼)干以外,还明确了专门科室负责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向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本部门、本系统综合治理情况。
   (二)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制度。一是部门领导负责制度。实行一把手对部门计划生育部门综合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计生专干具体办,部门综合治理成果与“一把手”考核挂钩。二是定期考核制度。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部门工作考核一次,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三是不定时调度制度。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时地组织综合治理部门召开人口计生调度会,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四是年度述职制度。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都要组织综合治理部门一把手就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述职。五是信息互通制度。实行公安、卫生、民政、劳动、移民、房管、人口计生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六是系统垂直负责制度。综合治理部门都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书,定期考核,确保部门职责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三)不断深化职责管理。一是深入抓好本系统综合治理工作。各部门每年都要专题研究本系统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具体考评办法,组织对本系统履行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半年度、年度督查。如财政部门重点督查了计生事业经费按进度拨付情况,药监部门重点督查了计生药具市场监管到位情况,监察部门重点督查了区县(市)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法生育行为的情况。二是统筹考虑政策兼容。各部门在调整出台普惠政策时,主动与人口计生部门会商,征求意见,确保新出台的政策措施有利于加强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体现对计生家庭优先优惠。如民政、劳动、卫生、工商、农办、教育和移民等部门在出台普惠政策时,多次来人口计生部门征求意见。三是整体推动计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主动参与和配合单位所在地计划生育工作。抓好机关及直属、挂靠、垂直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租用单位房屋居住或经营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确保无政策外生育。公安、建设、房管、商务、广电和人口计生等部门还积极开展了城镇流动人口清理,有效整顿了生育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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