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3-11-10 00:00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11年度,在省人口计生委的指导支持下,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年初益阳市委常委会会议确定的“上水平、争先进”的工作目标,突出“夯实基层基础,打造诚信计生,严格依法管理”等工作重点,加大遏制违法生育力度,稳定低生育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提升整体水平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重点抓好计划生育的国策地位、现行生育政策和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严峻形势的宣传,营造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环境。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共开辟人口计生专版、专栏11个,建立人口计生网站(网页)7个,播出专题节目100多期。二是加强阵地宣传。继续抓好计生宣传“一条路(街)”建设,规范村(居)务公开阵地,在主要交通干道悬挂计生宣传横幅、张贴计生宣传标语等。共打造计生宣传“一条路(街)”80多条,制作大型计生宣传标牌100多块,悬挂计生宣传横幅1600多条、张贴计生宣传标语10万多条。三是加强节日宣传。注重发挥计生协会的主力军作用,在乡镇(街道)、村(居)组建计生宣传队、腰鼓队、快板队等群众性宣传团体500多个。在“5.29”、“7.11”、“9.25”等与计划生育有关的节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自编计生文艺节目100多个,演出2000多场次,观众达40多万人次。四是加强进村入户宣传。计生工作人员坚持进村入户,通过送知识、送政策、送小纪念品等方式,与群众面对面解读计划生育政策。仅市人口计生委就制作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小纪念品50万份。同时,加强“一报三刊”宣传,较好地完成了《中国人口报》等报刊杂志的征订任务。
    (二)突出打造“诚信计生”。围绕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市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继续把计生统计质量、“诚信计生”建设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凡是有意瞒报、统计质量问题严重的,一律降类,直至“一票否决”。同时,市委、市政府对干扰计生调查行为的进行从严处罚,凡是在省、市检查中确定有干扰调查行为的,一律降类降位,情节严重的“一票否决”;对工作水平长期低下,没有进步或者出现退步的地方,从严追究责任。在加强定期巡查,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全市还加大了抽样调查力度,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的方式,常年不间断地进行调查。一年来,共出动干部3000多人次,组织调查25批次,做到了乡乡必到,每个乡镇至少抽查村(居)2个以上。
    (三)继续夯实基础工作。一是配齐配强基层计生工作队伍。在村级换届工作中,继续在全市推行计生专干聘任制,新产生的村计生专干平均年龄为41.2岁,比换届前降低3.9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到了67.7%,比换届前提高了9.8%。全市乡村计生协会会员人数超过48万,其中育龄群众中的积极分子达18万多人。二是加强村级基础建设。各区县(市)利用打造“阳光计生”的契机,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资力度,搞好宣传阵地外移。全市共投入资金1400多万元,新建阵地800多个,添置设施1600多台(套)。三是推动村(居)民自治。市委、市政府继续将市县党政领导的建整扶贫村、社区扶建点、新农村示范点作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示范点,实行单独考核奖惩,全市共办村级示范点216个。为准确掌握村(居)民自治情况,市县两级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对村(居)民自治工作的评估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的,分别授予合格村、先进村、模范村;对在平时检查、督查及抽样调查中发现工作下滑的,予以摘牌。
    (四)着力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方面,加强与流出人口的沟通联系,强化流出地与流入地之间的协作。全市以区县(市)为单位,在长沙、深圳、东莞等流出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协会组织60多个,为流出人口发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人在他乡》等小册子50余万份。另一方面,着重抓住中心城区和乡镇(街道)流入人口管理不放松,积极开展流入人口专项清理行动,形成区县(市)不漏街道、街道不漏门店(单位)、门店不漏流入人口、有流入人口必管、管必从严的工作态势。今年8月,在对流入人口进行的集中专项清理活动中,全市查出未落实节育措施的育龄对象127人,并一一督促落实了相应节育措施。同时,全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充分利用全员人口信息库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通、管理互动、服务互补。目前,全市流动人口信息协查率在95%以上,信息反馈率99%,合同签定率100%,网上办理《婚育证明》1万多份。
    (五)全力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围绕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我们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市县两级都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纳入人口计生年度综合考评。全市确定2011年为“阳光计生行动集中创建年”,市县乡村四级上下联动,各级各部门同部署、同行动,一年来,全市共创办乡镇(街道)示范点35个,村级示范点175个。共向省申报4个示范区县(市),拟在明年市级整体申报示范先进单位。
    二、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理,着力优化生育秩序
    (一)强化部门综合治理。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每半年对各综合治理部门工作进行一次考核,不定时地召开调度会,通报前段情况,部署下段工作。各综合治理部门每年专题研究本系统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2次以上,组织本系统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履行职责情况督查2次以上,定期通报本部门、本系统综合治理情况;同时主动加强与人口计生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定期考核、不定时调度、年度述职、信息互通、系统垂直负责等六项制度,加强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确保部门职责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了部门齐抓共管、资源共享、政策兼容的综合治理机制。
    (二)积极开展“两非”整治工作。全市上下认真落实省整治“两非”、国家六部委整治“两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整治“两非”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方案》、《益阳市“两非”典型案件查处奖励办法》等多个文件,对“两非”整治工作从目标任务、工作方法、奖励办法、考核评估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整治“两非”前置预审、督办等工作机制。全市把5-7月定为“两非”整治专项行动月,市、区县(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深入药店、诊所、医院等明查暗访,寻找“两非”线索。截止到目前,全市共查处“两非”典型案件15起,行政处分7人,解聘5人,行政处罚20多万元,下达《不批准再生育决定》1份。
    (三)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各区县(市)都成立了由人民法院和人口计生局联合组成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执法机构,明确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科级领导实职,定人员编制3-6名,并高标准配给相应办公设施。社会抚养费征收执法机构重点加大对历年来未征收到位对象的强制执行力度。全市共强制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226例,司法拘留47人,平均征收到位率在75%以上。在集中服务活动期间,我们要求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采取随机专项抽查和平时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直接到乡镇(街道)、村(居)核查,每月通报一次社会抚养费征收督查情况,《督查通报》发至区县(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乡镇(街道)。
    (四)深入治理“三乱”。我们在大量走访干部群众的基础上,召开会议专题分析、研究人口计生系统的收费问题,对不合理收费明令禁止、取消,对合理收费依法予以规范。市、区县(市)举办人口计生工作培训班,组织乡镇(街道)计生办主任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国家、省、市关于治理“三乱”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将现行法律法规许可的人口计生收费、罚款项目及其具体的执收执罚标准、程序等,全面进行公布公示,并将省市县咨询(投诉、监督和举报)电话、网址纳入长期公开、公示内容。今年,我们组织了全市性的大规模治理计生工作“三乱”专项检查2次,查处典型 “三乱”问题4起,所查问题在全市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五)积极推行实时通报制度。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市政府办下发了《益阳市推行妊娠分娩信息实时通报系统工作方案》,人口计生、卫生、财政、电信等部门,积极推动全市具有产前检查和待产接生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推行实时通报制度。全市共投入经费130多万元,98家医院和69家计生服务站(所)开通了“实时通”。截至9月底,全市共录入信息26759条,其中系统自动识别并向人口计生相关人员发送政策外怀孕信息292条,预防“两非”信息1810条,经相关人员查实并落实补救措施126例。
    三、进一步抓好能力建设,着力拓展优质服务
    (一)加强服务站所建设。全市有5个县站、31个中心乡所、19个普通乡所按国家标准进行了新改扩建,市里按县站20万元/个、乡所8—10万元/个的标准,对县站乡所建设实行以奖代投,共下拨配套资金498万元,已下达国债投资计划的项目单位累计完成投资2405万元。其中沅江市把市计生服务站建设项目列入重点建设工程,投入资金800多万元;南县投资500万元按照国家一类标准重建县计生服务站。
    (二)抓好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我们把提高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素质作为开展优质服务的关键举措来抓。市级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区县(市)每半年组织一次业务培训,并选派技术骨干到省里、大医院进修。今年已举办培训班9期,培训技术服务人员300多人次,选送了31名技术骨干到省里参加学习。组织了科技、药具岗位大练兵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信息化知识竞赛活动。
    (三)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我们将“四优一满意”服务站所创建作为创优工作的主要内容,多次组织对计生服务机构进行质量管理督查。2009-2010年共有3个县站、27个乡所被省授予“四优一满意”计划生育服务站所,今年有2个县站和10个乡所通过“四优一满意”服务站所验收。同时,积极开展计划生育药具优质服务先进乡镇创建活动,全市有32个乡镇被授予“计划生育药具优质服务先进乡镇”。
    (四)积极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活动。在抓好为育龄群众提供经常性服务的同时,开展了“益阳农民健康行”活动,专业技术人员携带B超等诊疗设备、药品进村入组,为群众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宣传、孕情环情监测、查治疾病、提供优生优育指导等服务。截至9月底,全市完成“四种”手术6万多例,提供免费服务30多万人次,优惠治疗5万多人,为774对夫妇进行出生缺陷干预免费检测1135项,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价值近200万元。
    (五)积极开展手术并发症扶助工作。对手术并发症患者重新核查。以区县(市)为单位,严格按照个人申报、乡镇(街道)调查、区县(市)入户核实的程序,对历年来手术并发症患者重新核查,全市共确定有手术并发症对象408人。市里先后出台了《益阳市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实施细则》、《关于并发症免费对症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手术并发症扶助对象条件、扶助方式及标准、工作要求、经费筹措渠道。手术并发症经费由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在人口计生事业费中单列专项经费解决。对手术并发症人员,除按有关规定给予积极治疗外,优先纳入低保,并每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安化县在对82名并发症对象全部进行免费对症治疗和生活扶助的同时,统筹纳入城乡低保和医保,其中生活补助标准比省定标准高。
    四、进一步强化利益导向,着力造福计生家庭
    (一)认真抓好“两扶”政策落实。对国家、省统一部署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我们严格按照入户调查、群众座谈、县乡村三级公示、县级核查、市级督查的程序,严把政策确认关。全市共确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13374人,其中新增2454人,退出301人;确认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1668人,其中新增235人,退出22人。经市级核查,准确率为100%。
    (二)扎实推进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工作。经过信息归集汇总,2011年度全市符合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条件的对象为41334人,需经费248万元。9月26日,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就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有关问题联合行文。目前,市级已经组织好资金,对非省财政直管县,按每人每月10元标准的20%下拨。
    (三)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为使计生家庭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我们把生育关怀行动作为一个公益性品牌做大做强。一是建立生育关怀资金。区县(市)人口计生部门从当年度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中提取5-15%作为县级生育关怀资金,按季度划拨到县级生育关怀资金专户,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目前,全市共募集生育关怀资金350余万元。二是开展重点帮扶。我市把关怀困难计生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基层计生工作者作为生育关怀的五类重点对象。通过“三结合”项目、“幸福工程”、“企业带贫困户”、“阳光助学行动”等方式开展帮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共慰问“五关怀对象”3108人,其中市级专门从生育关怀资金中拿出4.5万元上门慰问28户生育关怀对象。三是切实抓好计生系列保险。把计生系列保险作为为育龄群众办实事的德政工程来抓,突出抓好理赔服务工作。2010年10月-2011年9月保费(短险)达到600多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4%。
   (四)全力推动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相关政策的意见》,对独生子女家庭、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等在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扶持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各区县(市)因势利导抓兑现,使优先优惠政策落到了实处,惠及了广大人民群众。赫山区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为3000多名计生困难对象全免或减半收取新农保保费;资阳区为独生子女家庭优先安置廉租房;安化县在办理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报销中对独生子女或两女户家庭增加5%的报销比例;桃江县76名独生子女在初中升高中时享受了总分加10分的优待进入了重点高中,4744名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免费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53户计生困难家庭被优先纳入低保;沅江市160多户计生特困家庭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财政资金负担;南县加大对独生子女就业的扶持力度,优先介绍、照顾独生子女务工人员51人;大通湖区6000多个家庭的未婚独生子女均享受双份经营田,对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级财政负担,该区河坝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独生子女家庭在拆迁补偿上均落实多分一人份额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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