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度职业卫生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4-16 09:49 作者:综合监督科 来源: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检查对象(11家)

  益阳市安兴电子有限公司、益阳胜希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湖南德雄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南高登电子有限公司、益阳市星之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化达兵环保砖有限公司、湖南福德电气有限公司、湖南盈达门业有限公司、湖南鑫海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曙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湘易康制药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组织管理方面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

  2.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编制以及是否与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等情况;

  3.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及履行职责情况;

  4.职业病防治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落实情况;

  5.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

  6.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

  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8.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是否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9.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10.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人时,是否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及安置诊治情况;

  11.依法应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用人单位工作场所方面

  1.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岗位整改情况;

  2.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维护、检修等情况;

  3.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标牌设置情况;

  4.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使用情况;

  5.报警装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等设置情况;

  6.是否有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情况;

  7.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现场核实情况;

  8.存在放射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用人单位是否编制评价报告,以及工作人员是否佩戴个人剂量计等情况;

  9.依法应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频次

  用人单位组织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检查以查阅书面资料为主,每年开展1次;工作场所的行政执法检查以抽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为主,必要时应进行全面检查,每年1-2次。

  四、职业卫生“双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2026年职业卫生“双随机”工作安排,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执法检查工作。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开展涉企检查,应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中“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益阳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全面应用“湖南营商码”扫码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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