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益阳市卫生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4-03-28 15:15 作者:市卫生局 来源:益阳门户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14年全市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的决策部署,从解决当前卫生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出发,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努力在健全医保、规范医药、创新医疗三个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行业治理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强化监督落实,稳步推进我市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事业。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制订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规范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医疗绩效评价机制、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以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积极探索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开展基层首诊试点。

  (二)提高新农合制度保障能力。贯彻全省卫生工作会议要求,新农合参合率继续巩固在9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75%、45%左右。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扩大覆盖面。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

  (三)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各级医院按国家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处方行为,引导合理用药。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和示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  

  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政策,完善绩效考核和人事分配制度,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全科医师服务团队建设,推进签约服务,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和养老政策。

  (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扎实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医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的量化资金拨付方式,建立“钱随事走”的工作机制。开展流动人口、农村留守儿童及老年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积极鼓励社会办医。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考虑,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和服务指导,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实现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共同发展。

  (六)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完善和扩充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完善三级综合医院预约挂号平台建设,加快居民健康卡建设与普及应用。实施全市卫生专网建设,逐步建立以市、县两级卫生行政机构为骨干节点的卫生专网(纵向网络)。加强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农村卫生信息系统2.0版。加强卫生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卫生信息化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

  二、加强公共卫生工作

  (一)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霍乱、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监测防控,注重防治结合。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艾滋病、结核病诊疗由疾控中心向定点医院转移。实施结核病、血吸虫病、疟疾、麻风病等重点疾病防治规划和行动计划。强化基础免疫,巩固维持无脊灰状态,稳步推进消除麻疹。全面推进免疫规划信息监管,实现全市预防接种和疫苗流通信息化管理。继续开展慢性病监测及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加强重点职业病和医用辐射防护监测,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扩大饮用水卫生监测覆盖面。完善疾控中心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区县(市)疾控中心能力达标建设。

  (二)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加快市卫生应急指挥决策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互通工作,推进县级应急指挥决策系统交换平台建设,努力实现网络联通。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加强院前急救监测报告网络,完善卫生应急队伍“平战结合”运行机制。推广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供应自建基地与市场基地相结合的模式,加强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重点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加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

  (三)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纪念《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20周年,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推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创建,加强妇幼保健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产科质量管理,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妇幼保健服务,扎实做好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基础工作。提高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水平。

  (四)扎实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继续推进农村改厕工作。深入开展省级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推动健康城镇建设。

  (五)开展健康促进工作。积极开展健康中国湖南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推进控烟履约工作,深入开展无烟卫生系统创建。加强健康传播平台建设,夯实教育工作基础,加强健康教育能力建设。

  三、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一)严格医疗服务管理。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提升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水平。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加强重点技术准入管理和适宜新技术规范化培训。继续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加强护士岗位管理,推进老年护理工作。加强药事管理。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专项整治。加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全国大型义诊周”等活动。完善保健服务体系,做好保健工作。

  (二)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新设一批控制中心。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与医疗废物管理。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推进农村无偿献血工作,提高千人口献血率;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确保血液质量安全;加强输血科能力建设,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完成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

  (三)全面推进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深入开展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宣传贯彻力度。落实医院治安责任和安全保卫工作,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推进医疗责任险,探索医疗意外险,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加强卫生监督和食品安全工作

  (一)加强卫生监督。加强监督体系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法律法规执行落实情况,查办重大违法案件。对全市医疗机构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深入开展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整治非法医疗美容、以养生保健为名开展非法诊疗活动以及“黑诊所”、“虚假医疗广告”、“医托”等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问题,开展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检查。做好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实施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及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卫生监督执法稽查,规范执法行为。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标准管理工作。完善和加强食品安全远程监控体系建设。组织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重点标准跟踪评价,做好标准宣传贯彻工作。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网络体系。指导规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履行食品安全有关职责。开展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培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

  五、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开展县乡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和中医医疗联合体试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的医保政策,探索开展按病种付费和单病种临床路径付费模式。大力发展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推动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二)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不断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快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积极探索“治未病”在老年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积极探索中医医院办院模式和服务模式,推进中医医院多专业一体化服务和中医药综合诊疗工作。加强重点专科与应急能力建设,提升中医医疗质量。

  (三)加强中医药继承创新。大力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工程,积极开展国家、省级和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继承工作;加强中医药人才培训,大力培养基层中医药实用人才。加快中医药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点实验室、研究室创建工作。加强中医药专长绝技收集整理和保护工作。

  六、加强保障能力建设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不全、供应配送保障不足,基层卫生人才流失、队伍不稳定,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呈弱化趋势,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下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到位难、工作落实难,医疗纠纷治理难等问题,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调查研究,以问题为导向找准工作突破口。

  (二)严格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的理念贯穿全年卫生工作的始终,坚持抓细节、抓过程、抓落实,把各项重点卫生工作具体任务指标细化、量化到岗到人,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认真推进机构改革。按照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扎实做好卫生行政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抓好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工作。加强对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的管理。

  (四)加强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加强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战略性、基础性、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统筹做好规划和项目建设工作。加强我市“十三五”期间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服务体系建设及相关专项工作规划前期基础性研究,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卫生项目建设,建立卫生项目建设备选库。积极争取并认真做好国家下达我市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市级医院、农村医疗急救体系、全科医生培养基地等项目建设实施工作。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能力建设。积极开展节约型医院建设,推进卫生系统节能减排。

  (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兴业,专家兴医,着力培养专家队伍和学科带头人,逐步建设一支业务精良、层次有序、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卫生人才队伍。一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十百千万人才工程统一部署,大力引进高素质高层次人才;另一方面,主动对接省委、省政府关于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战略,千方百计争取政策支持,认真实施本土人才定向培养工程。加强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全科医生培养、转岗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卫生人员培训统筹管理,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员培训项目。

  (七)加强宣传工作。深入宣传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深化医改等重点工作宣传。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开展卫生先进典型宣传推介。加强宣传阵地(平台)和能力建设。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健全舆情监测和处置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八)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积极做好国外政府贷款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重点推进市中心医院东部新区分院建设。

  七、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以“四严四联转作风树形象”、“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专项活动为载体,以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纠正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障我市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扎实开展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齐抓共管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反感、反映最强烈、影响和制约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责任,严管严查严惩,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大力改进会风文风学风,精简会议文件,全面规范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严明纪律,严格纪律执行与追究。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政务、事务、院务全面公开透明运行,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数、监督权。严格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及纠风工作。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职业道德与法制纪律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突出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效能建设,深入开展“负责任、求实效、做人民健康忠诚卫士”效能建设主题活动,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二级综合医院要全面实施。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加大信访举报调查和案件查办力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警示震慑违纪违规行为。大力宣传并落实“九不准”规定,培育和塑造风清气正的卫生行业新形象。

  八、实施八大卫生惠民措施

  (一)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规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对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救治救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积极争取县级精神卫生服务机构改扩建项目2家。

  (二)建立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关系,实现对口支援全覆盖,让县及县以下居民可以就近获得优质医疗服务。

  (三)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免费定向培养乡村医生数量,重点充实到贫困和偏远的乡村医生空白村。

  (四)全面推进儿童白血病等32个病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工作,政策规定报销比例达到80 %以上。

  (五)免费为70960名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检查。

  (六)建成预约挂号平台,推行预约诊疗,其中三级医院专家门诊预约诊疗率达到60%以上。

  (七)免费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提供抗结核治疗,免费为艾滋病患者提供抗病毒治疗。

  (八)加强血吸虫病传播危害控制,沅江市、南县以行政村为单位达到国家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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