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31 17:26 作者: 来源: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推动“中医药强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推动“健康益阳”建设。

(二)工作目标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建成全国“中医药特色优势和科技影响力”百强中医医院,县级中医医院实现二级甲等医院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制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市级中医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成效明显;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优化,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和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人民群众在家门口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两项改革”

1.推动中医药管理体制改革。理顺中医药管理职能,强化中医药主管部门对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

- 2 -宏观指导职能。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市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完善市、县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定期听取中医药发展情况汇报的工作机制。

2.推动中医药医保和服务价格管理改革。出台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将医保总额指标预算向中医医疗机构适当倾斜,做实 DI P 试点工作,推广 DI P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将更多的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诊疗技术比较成熟的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探索开展中医病种门诊治疗包干结算管理,探索实行中医优势病种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支付政策。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创新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基金监管模式。支持赫山区等符合条件的区县(市)开展“总额管理,结余留用”的医保支付方式,探索扩大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和“治未病”优势,实现由“保疾病”向“保健康”转变。支持中医药特色发展的价格管理政策,丰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在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过程中,对体现中医特色、具有传承价值以及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节省医保资金、老百姓得实惠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予以倾斜。

(二)开展“两大活动”

1.开展中医药服务“基层惠民”行动。实施“技术进基层”,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益阳市中医医联体和益阳市中医医疗集团,设置医联体办和科教科,负责对各区县(市)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县级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为每个基层医疗机构培训 2-3 名中医药人员。实施“医院联基层”,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牵头,联合辖区

- 3 -3 3 3内基层医疗机构,组建县域中医医共体,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实施“团队强基层”,副高以上职称的中医师牵头组建中医团队,和基层医疗机构“一对一”结对,每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坐诊或讲座,指导并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普及药膳食疗等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提升基层群众中医药健康素养。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比不低于35%。

2.持续开展“中医中药行五进”活动。巩固“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中医中药行五进”活动和湖南省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暨中医中药湖南行益阳站启动仪式成果,持续开展中医中药行“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指导有条件的学校、社区、乡村建立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或展览室,将《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和中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市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及各级中医医院对基层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市政府网站建立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建议和投诉平台,并发布创建工作相关信息,认真核实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城乡居民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城乡居民对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不低于 90%,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 85%,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 85%。

(三)推进“四大工程”

1.推进“服务提质”工程。做优市级龙头中医医院,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完善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中医药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 60%以上。做强县级中医医院,实施县级中医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县级中医医院组建县域内医共体,打造一流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加强对重点人群、亚健康人群等提供预防保健、养生指导等“治未病”服务;指导和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制定中医药宣传、预防、诊治传染病工作方案,培训和指导基层医务人员规范开展传染病中医药宣传、预防和诊治工作;指导县级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采用中医药方法开展医养结合、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工作。将中医药内容纳入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中。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区的提质改造,打造一流的基层服务网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制乡镇卫生院 100%建成中医馆,有场所、有人员、有设施、有服务,探索乡村“一体化”管理新模式,推进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建设。强化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加强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和中西医协同的多学科诊疗模式,推广“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2.推进“产业振兴”工程。组织实施本区域内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本区域中医药科技发展,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提质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规范种植中药材,依托省中医药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开展优良品种选育、生态种植研究,建设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大

- 5 -3 3 3宗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林下生态种植基地,开发中药材深加工产业,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振兴。探索“医茶文旅康”五位一体的产业融合模式,推进产业融合,创新“中医药+安化黑茶+康养”“中医药+梅山文化+康养”等多元化健康产业模式,开辟“中医药+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线路。

3.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建立基层智慧中医诊疗中心和中药共享调剂配送中心,推进基层中医药“三智三联”(智慧诊疗、上下联通,智慧药房、医药联合,智慧管理、政策联动)试点工作,中药自制制剂在医联体范围内调剂使用。加强市、县级中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县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达 4 级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全部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市、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医联体内信息互通、共享,能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及统计数据。执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推动互联网医院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4.推进“人才培养”工程。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对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放宽职称晋升条件,建立中医师承培养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服务。采取订单定向、本土化人才培养和“县管乡用”等措施,为每个基层医疗机构培训 2-3 名中医药人员。加强西学中、全科医生、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建设,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西学中、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推动基层医务人员广泛、规范开展中医药服务;培养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 6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 年 5 月)。调整成立益阳市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召开益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工作协调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分解创建目标,明确任务分工,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 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上报申报材料。

(二)攻坚阶段(2022 年 6 月-9 月)。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依据评审标准对各级医疗机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评估,对标对表开展自评,收集整理创建资料,针对短板、弱项,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攻坚,改善改良各项指标。加强与省中医药管理局对接,请专家现场指导。

(三)评审阶段(2022 年 10 月-12 月)。收集整理评审资料,做好迎接国家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评审验收的准备工作,确保2022 年底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评审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健康益阳”建设的重要内容。市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统筹示范市创建工作,成立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由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相关成员单位责任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示范市创建的具体工作。

(二)压实建设责任。卫生健康部门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扶持有中医药特点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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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中医医疗资源的统筹布局和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财政部门设立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支持中医药中、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科技部门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本区域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对中医药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科研重大专项。医保部门合理调整中医药诊疗服务价格,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各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按照职责分工,在2022年 6 月底前制定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对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落实核心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市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中医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科室设置、中医药服务量等考核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于 15%。

(四)营造改革氛围。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加大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加强正面宣传和解读,准确向社会传递我市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政策导向和重大举措,大力宣传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中的重要作用,挖掘和宣传中医药名医名家和一线医务工作者先进典型,汇聚中医药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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