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改工作需要,市本级2019年预算安排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资金1000万元(含增人增资200万元)。根据《益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益财社【2017】325号)和市领导批示、市卫生健康委党组2019年第16次会议纪要,规范和加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分配对象
益阳市中心医院、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益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益阳医专附属口腔医院。
二、资金支持项目及权重
(一)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补助(40%)。根据2018年度医改台帐进行核实,确定2018年度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按比例进行补助。
(二)重点学科建设、中医及专科政策倾斜(含残废人康复医院建设、三级医院创建等,25%)。对2019年度创建并通过复评的三级医院和2019年度新增的市级以上重点学科进行支持。按照《益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支持重点学科建设,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进行倾斜。
(三)成本支出补助(20%)。根据医院增人增资情况,按比例进行支持补助。
(四)重点工作推进(10%)。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临床路径管理、市级医联体建设、医改宣传工作成效显著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进行支持补助。
(五)绩效评价(5%)。对市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进展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计分结果,按比例进行支持补助。
三、工作程序
(一)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资料,拟定资金安排方案和各公立医院医改专项资金指标,拟定各市属公立医院医改专项资金指标,公示5个工作日,报市领导审批。
(二)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市领导批示,将公立医院医改专项资金下达有关单位。
益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