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第二次病残儿医学鉴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0 00:00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人口计生委
关于2013年度第二次病残儿医学鉴定的
        
 
各区县(市)人口计生局(委、办):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的有关病残鉴定政策规定。经报委领导研究同意,拟定于2013年8月29日进行第二次病残儿医学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3年8月29日(星期四),鉴定时间为一天。
二、地点:益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大楼(赫山区大桃路381号)。
三、要求:凡要求参加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对象必须按规定时间、程序由县级完成申报材料审查和医学技术初鉴后,并将个人申请的病残鉴定材料送交市人口计生委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参加病残医学鉴定。未按规定程序申报的鉴定材料不予受理。
四、其他有关事项:各区县(市)人口计生局(委、办)必须将市人口计生委关于2013年第二次病残儿医学鉴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及时通知病残对象父母(亲属)按时参加病残鉴定。提前或愈期参加医学鉴定的病残对象概不予以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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