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生技术类人才
评价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报名点,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3〕88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人发〔2022〕5号)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我省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和要求,2024年度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工作定于2024年4月20日举行。为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掌握现代管理理论的卫生管理队伍,助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我市2024年度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顺利进行,现就做好人才评价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考试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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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卫生管理(初级师) | |
172 |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 | |
173 | 医院管理(中级) |
(二)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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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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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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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
14:00—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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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二、考试报名与现场确认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24年1月3日—9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以下简称“官网”,网址: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携带《2024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报名点应使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生的报名确认。
(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安排
分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所有报名的考生完成确认,第二阶段对考生提交资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拒绝报考。
1.益阳市市直管医疗机构、高新区、益阳医专附属医院、益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报名点确认时间及确认地址: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月5日。请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益阳市妇幼保健院、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益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益阳市中心血站、高新区、益阳医专附属医院、益阳市第五人民医院于1月5号到市卫生健康委(108办公室,联系人王令)进行现场确认,市卫健委市会同人社局于1月8日进行复审复核,审核地点市健委108、109办公室。请以上各单位由人事科统一报送本单位考生资料,个人递交资料的,不予受理。考务办联系电话:0737-4242848
2.我市其他报名点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时间请考生自行联系各所在报名点:
(1)赫山区报名点确认地址及联系方式:赫山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点联系电话:0737-4435561。现场确认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7时30分。
(2)资阳区报名点确认地址及联系方式:资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点联系电话:0737-3266478。现场确认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7时30分。
(3)沅江市报名点确认地址及联系方式:沅江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点联系电话:0737-2805823 。现场确认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7时30分。
(4)桃江县报名点确认地址及联系方式:桃江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406室。报名点联系电话:0737-8885568。现场确认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7时30分。
(5)南县报名确认地址及联系方式:南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点联系电话:0737-5225249。现场确认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7时30分。
(6)大通湖区确认地址及联系方式: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报名点联系电话:13317370158。现场确认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7时30分。
(7)安化县报名点确认地址及联系方式:安化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股。报名点联系电话:0737-2563710。现场确认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7时30分。
(8)益阳市中心医院确认地址及联系方式:益阳市中心医院人事科。报名点联系电话:0737-4205450。现场确认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7时30分。
请以上单位在1月9日先将资料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1728办公室,联系人刘美凤)复审,市人社局通过后,再到市卫生健康委(108办公室)进行复核。
三、报名条件及相关政策
(一)益阳市内医疗卫生有关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从事卫生管理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卫人发〔2022〕5号)相关规定的,均可在我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2024年度报考的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年限(聘任现职的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卫生(公共卫生、医院)管理专业的人员,从事卫生管理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由单位提供现任岗位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注明的工作岗位须为卫生管理岗位)。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相关医药卫生类或医学院校公共管理类专业学历(学位)。
(三)2024年起,申报参评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职称须取得下一级卫生(医院)管理专业职称并聘任满1年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
(四)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的相关要求,参加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为准)。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四、资格审核
我省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实行考生所在单位资格初审、市州卫生健康委资格复核、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的三级审查制度。考生只有通过资格初审、复核和复审才能被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时,须使用官网报名系统打印的《考试申报表》。考生及其所在单位相关经办人员、市卫生健康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经办人员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不再自行增设其他签章环节。
(一)资格初审。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对考生《考试申报表》所填信息逐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在《考试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人事档案托管在人事代理机构的考生,除所在单位盖章外,人事代理机构也要盖章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考试申报表》1份;
2.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该学历的学历认证,以最高学历报考的,须依次提交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全部学历及该学历的学历认证(中专为学历认证报告,大专和本科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聘书原件和复印件;
5.民营医疗机构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6.其它申请人需补充的佐证材料。
(二)资格复核。各报名点要严格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核对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专业、学历、资历等报考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市卫生健康委在《考试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复核合格”意见并盖章。如有《考试申报表》签名、盖章不齐或学历、资历证明材料不完备的,应当及时通知考生予以补充。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市卫生健康委复核的基础上,对照考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人或经审人须在《考试申报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复审合格”意见并盖章;审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经核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由考点按规定程序逐级报请至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取消其相应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资格或其他权益,将一律取消,并记入其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考点对报名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把关不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全市通报。
五、报考信息修改
考生首次登录官网填写报考信息后,应仔细审阅所填个人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打印《考试申报表》后。如发现信息错误的,应立即返回修改并重新打印。考生在进行现场确认后,发现个人信息错误的,应立即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所属考点申请考前信息修改。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发现个人信息错误的,应在2024年5月5日前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本考点申请考后信息修改。逾期后,考试主管机构将不再受理个人信息修改(含更名)请求,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报考缴费
参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收费标准,我省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按每人每科目70元(共4个科目)收取。
湖南考区将采用网络缴费方式。请各报名点做好考生的通知和宣传工作,提醒考生务必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及时进行网络缴费。网络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2月8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七、准考证打印
2024年4月9日-20日,考生可登录官网打印准考证。
八、合格确认和证书颁发
(一)我省卫生技术类人才评价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在官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三)卫生(公共卫生、医院)管理专业归为卫生系列技术类别职称。通过考试的考生,发放我省制发的卫生技士(师)、主管技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证书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有效。由考生在“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不发放纸质证书。
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确认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好《考试申报表》签字盖章工作。
附件:2024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申报表
益阳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1月2日
附件1
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报名申报表
条形码 |
网报号: 用户名: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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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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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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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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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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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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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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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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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情 况 |
档案号 (上一年度考生必填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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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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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科目 |
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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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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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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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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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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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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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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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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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资格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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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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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情 况 |
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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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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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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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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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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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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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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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专业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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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情 况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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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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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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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专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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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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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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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意 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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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考试部门意见 |
经审查,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经办人签名:(章) |
颁发证书部门意见 |
同意颁发资格证书。
经办人签名:(章) |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备注:申报人员须仔细核对此表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