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安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2 16:30 作者: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安排的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调整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2〕52号)文件精神,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于2022年8月13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地点

1.考评时间:2022年8月13日9:00-16:00;

2.益阳考场:湖南城市学院(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二、各专业考评时间

三、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1.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9日-8月13日

2.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s://www.21wecan.com),点击“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准考证打印入口”,按要求填报姓名,证件编号,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评方式:人机对话方式进行。

四、成绩公布及注意事项

1.成绩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月内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成绩查询”专区查询成绩。

2.考评成绩合格证明实行电子化,合格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

3.按照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灿明;联系电话:0737-4242748,4222851。

附件: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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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19日



附件

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评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安全有序平稳进行,全体考生注意:

1.合理安排备考期间的作息时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当前仍滞留在外地的考生,应及时向考评所在地考评管理机构如实报告自身健康情况、相关返程安排等信息,按照要求提前返回考评所在地。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随时关注本人健康码、防疫行程卡/行程码状态;考生入场时主动提供48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须提前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物品,考评当天提前到达考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健康码、防疫行程卡/行程码查验等工作,符合健康要求方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入场参加考评。

4.参加考评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与无关人员交流;进入试室时应进行手部消毒;在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应保持安全距离。

5.考评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须主动报告,并接受专业评估,经评估后确需采取特殊处置的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6.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不得故意压制已有的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如因故意瞒报、漏报以上情况后参加考评,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存在以下情况的,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或香港、澳门、台湾旅居史者;考试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者(中高风险区名单以考试开始当天的为准);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正处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和日常健康监测期者;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者;不能提供活动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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