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民医院组织学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发布时间:2021-11-26 11:58 作者:贺云华 来源:桃江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11月24日下午,桃江县人民医院组织进行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培训,医院班子成员、职能部室负责人、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等1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长杨永中主持。

培训会上,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人领学了新发布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包括制定背景、适用范围、主要内容、违反的处罚等内容。

2013年12月,原国家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在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卫健委会同国家医保局、中医药管理局,针对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九不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九项准则》公布实施后,原“九不准”同时废止。《九项准则》是在“九不准”从严治理内核基础上,从内容到形式的升级完善,具体表现为涵盖了“九不准”全部要求、补充扩展了内容、明确了相应惩处措施、规定了具体实施途径,并提出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切实加强督查落实、坚决查处违规行为、强化刚性约束考核五项要求。《九项准则》坚持正面倡导、反面警示并行,形成了“十五个严禁”,是面向医疗机构内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基础性规范文件,是行业道德、执业规范、群众诉求的具体化呈现,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行业管理要求,为广大医务人员划清了基本行为底线。

院长杨永中强调,医院会将贯彻执行《九项准则》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与个人待遇挂钩,并切实加强督查落实,对人民群众反映的违反《九项准则》的有关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并及时反馈,及时发现、处理违反《九项准则》要求的行为;下一步,医院将切实做好《九项准则》的学习宣传工作,迅速将《九项准则》传达至全院工作人员,引领行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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