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综合评价
发布时间:2021-01-27 09:10 作者:曾静佳 来源:沅江市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为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近日,沅江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专家,对2家新设立的托幼机构和7家评价未达标的托幼机构进行了卫生保健综合评价。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主要针对卫生保健制度建设、保健室设置、教工人员定期体检及培训、儿童膳食营养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中发现,9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均能认真履职履责,加强卫生保健管理;同时高度重视防病工作,严格做好预防性消毒,增加相关设施,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但个别托幼机构仍存在厨房物品标识不清、部分保健员对消毒液配比知识掌握不到位等问题,评价后,将根据评价报告给予的整改意见和指导进行整改。

通过评价,进一步规范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保障入园儿童拥有卫生合格、食品安全、防控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

后段,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继续加大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管指导及培训力度。并督促新设立的托幼(早教)机构在招生前取得《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合格证明》方可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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