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监局开展市直医疗机构结核病转诊专项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确诊或疑似结核病患者的转诊工作,提高市直医疗机构的结核病报告、收治、转诊工作水平,规范结核病登记报告及疑似病例的转诊工作流程,根据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肺结核防治污水监督工作的通知》(湘疾控监督一处发[2024]1号)及市卫生健康委的要求, 5月8日—5月21日,市卫监局传染病防治监督科从定点医院抽调结核病防治临床专家,已对2家结核病定点医院、3家结核病非定点医院开展了执法检查。
5月21日,检查组对医专附属医院开展了督查指导,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医疗机构放射科、检验科、呼吸科门诊与体检科等相关科室的肺结核登记报告和转诊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现场指导。
医疗机构是发现结核病患者的关键环节,医务人员应当增强对结核病的诊断报告意识,结核病非定点医院要做好转诊工作,充分发挥好结核病防空的哨点作用。
市卫监局将继续对市直管医疗机构开展结核病转诊专项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市直医疗机构肺结核登记、转诊及上报工作水平,增强转诊报告意识,规范转诊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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