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2021年度市直管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04-02 16:15 作者:丁毅 来源: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决定自2021年3月起对市直管医疗机构开展年度监督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查阅工作资料,现场检查依法执业情况和传染病防治落实情况的方式,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执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医院感染管理、临床用血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相较往年而言,今年将重点聚焦医疗质量安全,切实有效提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将对医疗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更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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