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监局组织开展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两废”处置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0-03-19 15:37 作者:龚艳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也是生态环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的《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国卫医发〔2020〕3号)的文件要求,3月17日,益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的通知》,初步计划成立6个专项检查组,全市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将分上半年、下半年进行。

 本次专项检查要求对省、市卫生行政部分发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普查,对区、县(市)发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县(市)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检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文件要求组织监督抽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发出通报,并对多次专项检查都发现问题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重点督查,督促落实整改。

 本次监督检查要求各区县(市)卫监局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范及配套文件规定,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建立并完善“两废”处置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完善保障措施,切实落实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两废”处置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特别要重点监督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定期督导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一查到底,坚决整改落实到位;及时总结“两废”处置监督工作情况,分别于6月10日前、12月1日前将“两废”处置监督情况工作总结和汇总表上报市卫监局。

 市卫监局将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两废”处置的长效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控制医疗废物的处置,严格把关,有效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运送、 贮存和处置工作,切实防止疾病传播,以保障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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